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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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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確地說,是我現實中見過的,打得最好的一個。

比賽的時候,他都沒有用全力,臉上一直掛著漫不經心的表,卻將對手一個個打趴下。

怎麼說呢?

那種,把某件事玩得厲害的人,真的有魅力。

反正我注意到,那天,兵乒球賽場上,所有人的目都在他上。

后來,我被后擁的人無意間推了一把,整個人朝前跌去。

就在我的臉要和堅的乒乓球桌來個正面接時,一只骨節分明的手掌了過來。

千鈞一發之際,張名揚救了我。

他的手及時擋在我的臉和桌子之間。

我的臉撞上了他的手,而他的手撞上了乒乓球桌。

更絕的是,做這個作的時候,他的右手還揮拍接了個球。

左手出去,救下撞向前的生,右手練接球,一套作行云流水。

他懶懶站著,表輕松。

如果不是被救的生過于普通,完全就是偶像劇橋段啊。

對面的人被張名揚這番作驚呆了,忘記接球。

這一局,他又勝了。

旁邊圍觀的生興:「啊——張名揚蘇斷!」

原來,他張名揚。

看著被大家圍起來的俊逸年,我的心快速跳

這一刻,我覺到什麼

大家已經快速忘掉了我這個剛才被他救的人,但不影響我心的歡呼雀躍。

就在剛才那一瞬間,他出手掌擋在我面前,我會到了一秒作為主角的覺。

那是我人生的高時刻。

從那以后,我就注意到張名揚這個人。

我發現,他是學校的風云人

好多人都認識他。

他是很多生暗的對象。

他有幾個好朋友,每次都是幾人同時出現。

齊刷刷的大長,結伴朝前走,肆意又囂張。

我喜歡張名揚,總是看他,甚至晚上做夢都會夢見他。

但我明確知道,我和他不可能在一起。

因為,我們之間的差距太大了。

他和林清染在一起后,我也是帶著欣賞的眼看他們。

俊男,站在一起就很養眼啊。

我從來沒想過,張名揚早就發覺我的喜歡了。

但他沒記住我的名字也是真的。

他沒把我當回事。

喜歡他的人太多了,他習以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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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心的不甘緒開始咆哮。

我不想再平凡了,我夠平凡了。

我也想有一個閃點,讓人一眼就能注意到我。

我不愿再當那個永遠被人忘的角了。

人生短短幾十年,我不能再像之前那樣,每一天得過且過了。

我想試一試,自己努力的極限在哪里。

看著鏡中的自己,我不得不承認,有些人天生就是被眷顧的。

我沒有那個運氣,媧炫技的作品。

以我這個底子,再白再瘦,也不可能是讓人驚艷的大,頂多能為清秀的小家碧玉。

但是,小家碧玉總比現在強啊,我得努力看看,自己能變什麼樣。

還有一點,現在正值高中,課業繁忙,我不可能把太多時間和力放在減和變上。

這是一個長期計劃,最需要花費數年的時間去實現。

我有一個想法。

作為學生,如果想有一個引人注目的閃點,為大家都不能小看的存在,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績優秀。

想想看,如果我是學霸,不說年級前十,就是班級前十,不論我長什麼樣,都不可能為被忽視的對象。

在這個以分數論英雄的人生階段,好績將會是你最大的殺,無可匹敵。

最重要的是,績,可以靠后天努力獲得。

我想用后天績補足我先天外貌的短板。

就這麼決定了。

還有兩年多才高考,一切還來得及。

從今天開始,我要發憤圖強啦!

10

第二天一大早,我媽喊我起床吃飯。

可能是于青春期,快速發育階段,我發現自己的胃口好得出奇。

每天早上,我都能吃兩個大包,外加一油條一杯豆漿一個蛋。

今天早上,我忍著食,只吃了一個包,喝了一杯豆漿。

出門的時候,我媽還不放心:「把這個包子也帶上,吃這麼點頂什麼用?個把小時又了。」

「哪那麼夸張。」我推開媽媽遞過來的包子,「是我以前吃太多。」

現在回想起來,好像之前吃飯,每頓我的目標就是吃撐。

因為吃撐會帶給我一種不可言狀的滿足,所以每次都是不吃撐不放筷子。

現在,我的準則就是,每頓飯只需剛剛吃飽就好。

絕不多吃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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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再也不吃膨化食品。

以前為了省時間,我都是騎自行車去學校。

其實,我家到學校步行也就十幾分鐘。

今天,我放棄了自行車,選擇步行去學校。

一路小跑,就當減了。

到了學校門口,我已經累得快不過氣了。

剛到教室,林清染就跟我道歉:「對不起,昨天我們先走了,不知道陳南他們把你忘記了。」

「沒關系。」我笑笑。

「這個給你吃,當我的道歉禮。」遞給我一盒巧克力,「這是張名揚給我的,說是他姑姑從德國帶回來的。」

「不用不用,這太貴重了。」我連忙推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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