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確地說,是我現實中見過的,打得最好的一個。
比賽的時候,他都沒有用全力,臉上一直掛著漫不經心的表,卻將對手一個個打趴下。
怎麼說呢?
那種,把某件事玩得厲害的人,真的有魅力。
反正我注意到,那天,兵乒球賽場上,所有人的目都在他上。
后來,我被后擁的人無意間推了一把,整個人朝前跌去。
就在我的臉要和堅的乒乓球桌來個正面接時,一只骨節分明的手掌了過來。
千鈞一發之際,張名揚救了我。
他的手及時擋在我的臉和桌子之間。
我的臉撞上了他的手,而他的手撞上了乒乓球桌。
更絕的是,做這個作的時候,他的右手還揮拍接了個球。
左手出去,救下撞向前的生,右手練接球,一套作行云流水。
他懶懶站著,表輕松。
如果不是被救的生過于普通,完全就是偶像劇橋段啊。
對面的人被張名揚這番作驚呆了,忘記接球。
這一局,他又勝了。
旁邊圍觀的生興尖:「啊——張名揚蘇斷!」
原來,他張名揚。
看著被大家圍起來的俊逸年,我的心快速跳。
這一刻,我覺到什麼心。
大家已經快速忘掉了我這個剛才被他救的人,但不影響我心的歡呼雀躍。
就在剛才那一瞬間,他出手掌擋在我面前,我會到了一秒作為主角的覺。
那是我人生的高時刻。
從那以后,我就注意到張名揚這個人。
我發現,他是學校的風云人。
好多人都認識他。
他是很多生暗的對象。
他有幾個好朋友,每次都是幾人同時出現。
齊刷刷的大長,結伴朝前走,肆意又囂張。
我喜歡張名揚,總是看他,甚至晚上做夢都會夢見他。
但我明確知道,我和他不可能在一起。
因為,我們之間的差距太大了。
他和林清染在一起后,我也是帶著欣賞的眼看他們。
俊男,站在一起就很養眼啊。
我從來沒想過,張名揚早就發覺我的喜歡了。
但他沒記住我的名字也是真的。
他沒把我當回事。
喜歡他的人太多了,他習以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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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心的不甘緒開始咆哮。
我不想再平凡了,我夠平凡了。
我也想有一個閃點,讓人一眼就能注意到我。
我不愿再當那個永遠被人忘的角了。
人生短短幾十年,我不能再像之前那樣,每一天得過且過了。
我想試一試,自己努力的極限在哪里。
看著鏡中的自己,我不得不承認,有些人天生就是被眷顧的。
我沒有那個運氣,為媧炫技的作品。
以我這個底子,再白再瘦,也不可能是讓人驚艷的大,頂多能為清秀的小家碧玉。
但是,小家碧玉總比現在強啊,我得努力看看,自己能變什麼樣。
還有一點,現在正值高中,課業繁忙,我不可能把太多時間和力放在減和變上。
這是一個長期計劃,最需要花費數年的時間去實現。
我有一個想法。
作為學生,如果想有一個引人注目的閃點,為大家都不能小看的存在,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績優秀。
想想看,如果我是學霸,不說年級前十,就是班級前十,不論我長什麼樣,都不可能為被忽視的對象。
在這個以分數論英雄的人生階段,好績將會是你最大的殺,無可匹敵。
最重要的是,績,可以靠后天努力獲得。
我想用后天績補足我先天外貌的短板。
就這麼決定了。
還有兩年多才高考,一切還來得及。
從今天開始,我要發憤圖強啦!
10
第二天一大早,我媽喊我起床吃飯。
可能是于青春期,快速發育階段,我發現自己的胃口好得出奇。
每天早上,我都能吃兩個大包,外加一油條一杯豆漿一個蛋。
今天早上,我忍著食,只吃了一個包,喝了一杯豆漿。
出門的時候,我媽還不放心:「把這個包子也帶上,吃這麼點頂什麼用?個把小時又了。」
「哪那麼夸張。」我推開媽媽遞過來的包子,「是我以前吃太多。」
現在回想起來,好像之前吃飯,每頓我的目標就是吃撐。
因為吃撐會帶給我一種不可言狀的滿足,所以每次都是不吃撐不放筷子。
現在,我的準則就是,每頓飯只需剛剛吃飽就好。
絕不多吃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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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再也不吃膨化食品。
以前為了省時間,我都是騎自行車去學校。
其實,我家到學校步行也就十幾分鐘。
今天,我放棄了自行車,選擇步行去學校。
一路小跑,就當減了。
到了學校門口,我已經累得快不過氣了。
剛到教室,林清染就跟我道歉:「對不起,昨天我們先走了,不知道陳南他們把你忘記了。」
「沒關系。」我笑笑。
「這個給你吃,當我的道歉禮。」遞給我一盒巧克力,「這是張名揚給我的,說是他姑姑從德國帶回來的。」
「不用不用,這太貴重了。」我連忙推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