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男人犯罪該殺,那好說,實力夠了的時候,拉出去槍斃,如果一般的犯罪,那就一槍了結,如果毀滅人道的犯罪,罪大惡極,突突個五分鐘這都不為過,沒機槍,沒衝鋒槍,咱不是有裂天槍,有斬神槍麼?捅殺個幾分鐘也沒問題!
但是這個兩個人怎麼槍斃,林楓還沒有殺過人,這人是用來尋找快樂的,哪
本章瀏覽完畢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感謝您的反饋,該問題已經修復,請清除瀏覽器緩存後重試。
您的反饋將幫助我們改善閱讀體驗,感謝您的支持!
如您有更多話要說請發送至我們的郵箱 [email protected]
未注册的邮箱将自动创建账号
請不要擔心,我們不進行郵箱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