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離家只有十分鐘左右的路程,初夏與同小區的兩個生搭伴步行回家。
韓烈第一次去的時候,初夏很慌,怕他當著同學們的面與打招呼。
那時韓烈已經明確在追求了,初夏雖然沒答應,可看到他會心虛。
但韓烈沒有過。
明明是已經步社會的茶小哥,他卻故意挎著個單肩書包,穿著干干凈凈的白襯衫,看起來就像一個普通的高三生,唯一不普通的是他的臉,校草級別。
他在后面,初夏不敢回頭,怕兩個同學看出與韓烈認識,直到進小區,初夏才會在刷門卡的時候往后看一眼。
韓烈就站在馬路對面,回頭的時候,他笑笑,一邊從口袋里拿出手機,一邊轉。
不出一分鐘,初夏會收到他的消息。
韓非子:早點睡,不許熬夜做題。
九棟樓到了。
初夏一步步上臺階。
不知道韓烈走了沒,也沒有回頭看。
坐電梯上了樓,初夏鬼使神差地去了主臥的臺。
主臥沒有開燈,初夏在黑暗中,朝樓下看去。
樓下沒有人,主干道上,有個修長拔的男人牽著一只金,穿著拖鞋啪嗒啪嗒地走著。
他背對著初夏,拿著手機。
就在他放下手機的時候,初夏收到了一條微信消息。
心跳了一拍,初夏拿出手機。
媽媽廖紅發來的,提醒早點睡覺,不許熬夜。
初夏笑了。
真的可以這麼巧。
就像從來沒想過,隔了八年,還會再遇見韓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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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早上初夏去了公司,十點鐘左右,出發去機場接安德森夫妻。
安德森先生與安德森太太住在紐約,平均年齡六十多了,去年夫妻倆去B市旅游,初夏陪譯了三天,夫妻倆對很滿意,這次來榆城前早早與初夏打過招呼,初夏也答應親自給他們做導游了。榆城是的家鄉,初夏對這里的所有景點如數家珍。
初夏提前半小時到達機場。
安德森夫妻居然還帶了一個金發碧眼的小男孩過來,是他們的孫子,丹尼斯。
丹尼斯六歲了,出了機場后東看西看,對中國的一切充滿了好奇。
安德森太太對帶孫子出游這件事似乎真的很煩惱,一路都在向初夏吐槽的兒子。丹尼斯的爸爸是個工作狂人,最近與老婆在鬧離婚,兩人吵得不可開,將丹尼斯丟給了他們,害老夫妻倆必須帶上孫子來旅游,小孩子太淘氣,照顧起來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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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憂愁的安德森太太相比,安德森先生風趣幽默好脾氣,也更愿意包容丹尼斯的種種小問題。
下午安德森一家要在酒店里休息,初夏將他們送到預訂的酒店,約好五點再過來陪同游玩。
別看安德森夫妻年紀大了,但二老健康游興十足,在榆城繁華的商業街玩到十點才結束了今天的行程。
初夏將他們送回酒店,直接打車回錦繡花城。
經過韓烈的別墅時,二樓的方向傳來一聲“嘿”!
初夏仰頭。
韓烈愜意懶散地撐在臺的護欄上,手里夾著半截香煙,他穿著一套睡袍,腰帶松松系著,出大片結實的膛,因為初夏站得低,這個角度還能清清楚楚看見韓烈睡袍下的兩條大長,幸好他里面穿了條四角,不然初夏要長針眼了。
韓烈吐了一口煙圈,微瞇著眸子問:“這麼晚才回來,約會去了?”
初夏明早還要去陪安德森一家爬山逛寺廟,回家洗個澡就要睡覺補充力,沒時間陪他閑聊。
繼續往前走。
韓烈繼續撐著護欄,看著初夏進了九棟樓,他才折回房間。
韓烈有晨跑的習慣,搬進錦繡花城后,他跑得更有力。
他已經清了初夏的上班時間,晨跑時并沒有想著與初夏偶遇什麼的,不過今天早上跑到九棟樓下,初夏竟然出現了,而且穿的一套白的運裝。
茶最先朝初夏奔去。
初夏這才注意到韓烈,他似乎跑了很久了,黑的短袖口了一片,英俊臉龐上汗點點,在晨中閃閃發亮。
平時的韓烈懶散隨意,此時的他充滿了雄的荷爾蒙氣息。
初夏迅速收回視線,茶的大腦袋,要走了。
韓烈直接拐個彎,跑在邊。
“起這麼早,去哪啊?”
“陪客戶爬山。”
“老外?”
“嗯。”
“男的的?”
“都有。”
“爬山不去五岳,來咱們榆城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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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話要說: 榆城旅游局:這小子誰?抓過來罰抄旅游指南十遍!
哈哈,這章繼續發100個小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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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不怪韓烈瞧不起榆城的山,榆城一帶最高的山峰海拔才五百多米,如果說五岳是國旅游業山峰類的頂級流量,榆城最有名的山也只能算作三線小明星。
但榆城山清水秀,風景優,來榆城爬山得到的不是極限的挑戰,而是置于山林遠離鬧市的悠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