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了末世強制文主的鄰居。每天被迫聽墻角。
主父母雙亡、寄人籬下,卻易推倒。
是男主們邊的菟花。
可每次結束后,我都能聽到主忍的哭聲。
于是我敲響了的房門。
「租房嗎?月租三十,來嗎?」
1.
就在兩天前,我穿書了。
穿了強制文主的鄰居。
而且這還是一本,末世背景的強制文。
要素拉滿了屬于是。
在所有人都覺醒了異能的末世,本文主林,易推倒,什麼異能都沒有。唯一的過人之是,質特異,還特別扛折騰。
這踏馬也算一種能力??
好吧,確實應該也能算。
靠著這個能力被各路大佬看中,靠著他們的庇護一路活到了最后,這些個大佬甚至為了冰釋前嫌結同盟,只為了能共。
我抬舉抬舉一聲菟花,不給面子的話,喊一聲鐵 five,不過分吧?
2.
我穿的這個角,只是一個路人甲,在文中出場只有一段話:
「何一側耳聽著隔壁的靜,實在是羨慕。可沒辦法,誰讓自己沒有林那種貌的條件呢?這好運不是誰都羨慕得來的。」
沒錯,我何一。龍套可能就只配這種名字吧。
我讀到這里的時候就覺得作者有病。這有什麼可羨慕的?
說來奇怪,穿進來的第一個晚上,我做了一個十分真實的夢,在這個夢里,我看見了林的一生。
不是書里的容,而是在小說結局之后的,屬于自己的人生的 True End。
雖然被各路大佬寵著,但男人說到底還是利益至上的。
他們為了短暫達了同盟,但隨后分崩離析的時候,林就了籌碼。
了被各方權貴在手里的一塊橡皮泥,沒有支配自己命運的能力,只能任人圓扁。
后來,的因為年紀增長,出現了不可逆的損傷,只能安養。
可是強制文主啊。
不能再做這種事,就等于失去了全部價值。被無地拋棄了。
末世,又沒有異能傍,甚至連機能都很弱,最終在喪尸群中被分食,繼而染,為了游在這座城市里的喪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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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尸會失去生前的記憶,但林會一直去男主家拍門。
我猜,應該是還記得被男主寵著當養的金雀的時。
可是最后,男主嫌總是拍門太煩,毫不留地了的頭,還砸開的頭取晶核,但發現竟然是沒有晶核的——畢竟活著的時候都無法升級異能,死了自然也沒有晶核這種能量結晶。
于是,人都死了,還要被男主嘲諷一句,真沒用。
這就是強制文主林在小說結局以后的人生。
3.
我穿來的時間,喪尸還沒有發。
囤貨準備應對末世之余,出于對林的同,我本想嘗試改變的人生。
早上上學,和異父異母的哥哥沈清霆同乘一輛出租車。
我二話不說就進去。
「我也要遲到了,帶我一個吧,我跟你們 A 車費。」
結果沈清霆的手不安分了一路,甚至試圖把手到我上來。
我嚇得不輕,當場把他的手指頭掰折了兩。
在學校被校霸許言拉進育材室行茍且,沒料到我急應聘了他們學校的保潔,拎著拖把直接踹開育材室。
結果許言把我摁倒在海綿墊上,轉頭對著林邪魅一笑:「你以為你獻祭了別的人,我就能放過你?小白兔,我只會讓你眼睜睜看著,我是怎麼讓罷不能,你看了一定會眼饞的,我等著你主來求我。」
我把拖把頭杵在許言臉上:「你踏馬有病?連保潔都不放過??給老娘滾啊!」
次數多了,我終于明白了。
如果我非要強行在主走劇的時候打斷,那就會被的主角環影響,被迫為他們 play 的一環。
我能做的,只有囤貨等末日降臨,獨善其,以及每天在我家聽著一墻之隔的林被沈清霆欺負。
4.
聽久了我發現,林其實并不像書里所寫的那樣順從,順從到幾乎來者不拒的地步。
因為的格和聲音條件,有時候我分不清究竟是真的不愿意,還是只是在拒還迎。
考慮到為強制文主,份自有其特殊,我一般都默認為拒還迎。
但幾乎每一次男主們離開后,我都能聽見忍的哭聲,中間摻雜著幾句「爸爸媽媽,我好想你們啊」之類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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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歲的時候父母死于車禍,父親的摯友收養了,沈清霆就是摯友的兒子,名義上的哥哥。
有一次,終于鼓起勇氣反抗了,語氣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堅定,強地表達自己不愿意這樣。
但沈清霆完全罔顧了的意愿。
這次之后哭了很長時間,哭得特別厲害。
這些其實都是書里沒寫的容。現在還沒真正失,但是快了,末日降臨的那一天,沈清霆會因為異能覺醒無法控制能量而強行占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