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顯德二十六年三月,雲南郡同知許清嘉被罷抄家,念在他在雲南郡多年為勤勉,不予追究。
概因一月中,今上收到史中丞蔣文生以及雲南郡通判尉遲修的奏摺,以及曲靖縣令湯澤為證詞,舉報許清嘉強農人將農田改為葯田牟利,與江南藥商勾結,今上在朝堂之上大怒,當即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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