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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凌霜月是仙樓的雙花魁,一個,一個清冷。

不是我說,我倆之所以關系好,全靠好到發,而我傻得冒泡。

01

調教過無數姑娘的方媽媽在我和凌霜月兩個人上最下功夫,也最挫敗。

本來想把凌霜月教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蓮花,結果養出來個樂善好施的小傻瓜。

本來想把我教一個風萬種、勾魂奪魄的狐子,結果養出來個吃啥沒夠的二愣子。

作為歡場經營的佼佼者,方媽媽眼長遠,很早就明白了我們這個行業多元化審的重要,所以有意把我們兩個往相反的方向培養。

凌霜月學琴棋書畫,我就學吹拉彈唱;學詩詞歌賦,我學水袖舞曲;勤學人落淚、梨花帶雨的楚楚人,我苦練態、婀娜多姿的魅橫生。

只是……效果不太顯著。

凌霜月學琴,一首陣曲妙絕倫,直聽得人熱沸騰,恨不得當場結拜,歃為盟!

再配合上我的劍舞,那一個人膽寒。彈的每一個音節,我踩的每一個鼓點,都是那麼堅定有力,好似下一秒就要取看客狗命!

眼看技層面行不通,方媽媽就決定使用心理戰,教凌霜月裝可憐、扮委屈,擒故縱。

然而小姑娘開口,活像個讀了幾十年書的酸秀才:「人生在世,但求直抒臆,怎能畏畏、吞吞吐吐,為人所不齒?」

轉而方媽媽又教我如何暗送秋波、拿人心、予取予求,我比凌霜月聽話,學得有模有樣:「公子可來了,奴家好等。公子請……嗝~」

一個長嗝把所有人都打沉默了。我:「抱一兒啊,抱一兒,都怪今天的飯太香了。」

方媽媽對我比凌霜月寬容些:「你要不是有這張臉,想吃這碗飯得死。不過做這一行的,只要臉蛋兒漂亮,蠢點倒是有好。」

我順著桿子往上爬地拍馬屁,嘿嘿笑:「媽媽你又夸我了。媽媽待我們真好,方媽媽是這個世界上最好的媽媽!」

方媽媽牙兒都快咬碎了,低頭扯著帕子:「那也不能太蠢吶!」

其實我說的話不全是恭維,就我們倆這德行的,但凡換個樓子里待著,早不知被別的老鴇生吞活剝多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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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我要做青樓里最無用但漂亮的花魁,那麼凌霜月就是要做這青樓里最大的圣人,沒有貶義的那種。

幾乎對每個人都秉持最大的寬容和慈悲,明明自己已經淪落風塵,卻總覺得世上有比自己更可憐、更值得救贖的人。

在凌霜月第五次拿自己攢的私房錢建粥棚,給百姓施粥的時候,方媽媽指著罵得手都開始發抖:「我本以為你是棵金搖錢樹,誰知道是個散財。這無災無患、不年不節的,你施什麼粥啊?好好好,我真養不你這小姐了。」

作為凌霜月的好姐妹,如果這個時候不站出來解圍,那就是我不厚道了。

所以我趕咽下最后一口燒鵝,話道:「反正攢再多的錢也不能給自己贖,花了就花了。小時候您不是還教我們念詩『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嗎?」

方媽媽甩給我一記眼刀,調轉槍頭對著我罵:「我當初怎麼就這麼欠呢?花二百五買了你個真的二百五回來!別不是當時在狗館看花了眼,我把你扔下,帶只狗回來養了吧?」

我和凌霜月是六歲這年同一天到了仙樓。不同的是,是犯了罪的眷,被充沒來的。

爹可不是什麼被冤枉的忠直大臣,那是實打實有名的貪,貪墨數額之大,令人咋舌。凌霜月若不是年紀實在太小,大概也免不了一個殺頭罪。

而我則是方媽媽斥二百五十文「巨資」從狗館門前撈出來的。對,就是狗館。

因為我那個便宜老爹混得連飯都吃不上了,就把我了草標放到大街上,可一個全臟得包漿、瘦得幾乎看不出人樣的孩子,還是個娃,別說賣上價,就是白送也沒人要。

就這麼熬了兩天,便宜爹得眼冒金星,實在撐不下去,就把我堵上用麻袋裹了,扔到狗館門前:「剛抓了只黃狗,五百文,賣給你們。」

館的人也不是傻子,當街驗貨發現是個人,差點沒報了。可那個人是我老子,大家都默認他有權決斷我的生死,啐了他兩口也就不了了之。

面子里子都掛不住,便宜爹被急了,竟囂著要當場摔死我,還說我要是死了就是他們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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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知道,如果再賣不出去,他就要突破做人最后的底線——摔死我,吃人。

02

方媽媽就是這個時候出現的,上的脂香很濃,濃得我隔著老遠就能嗅到,但一點兒都不難聞。

隨手扔了小半吊錢串子在地上,剛好砸到便宜爹腳邊,喊了一聲:「二百五,不賣拉倒。」

后來我才知道,那天臨時起意買我回來,是因為開心得了凌霜月這麼個小人胚子,覺得以后發大財的日子手可及,這才大發慈悲要了我當捎帶腳的陪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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