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放在往日,這封信只會為天子腳下的污垢,可如今不能了。
不到一日,關于永平長公主究竟是怎樣的蛇蝎心腸,便在孩乞兒的傳唱中在大街小巷傳開了。
然而,金尊玉貴的永平公主顯然不會在意這些庶民的眼,頂多是失了好名聲罷了。
只在意自己,的繡花鞋踩死了無數人,也只會皺著眉,怪那些低劣的臟了的鞋。
再次站在我面前的永平公主,越發顯得楚楚可憐:「蘇郎,那些都不是真的,我怎麼可能會做那樣的事?我平日里連只螞蟻都不敢踩。那些文人,不過是拿我當箋子罷了,有事沒事便抨擊上一兩句。你不會信的,對不對?」
將臉枕于我的掌心,輕輕地蹭著,我用冰涼的手拍了拍的面,淡笑道:「公主,真的沒有因,而強人所難過嗎?」
揶揄地看了我一眼,似乎以為我在同玩笑。
「本宮需要做強人所難這種事嗎?那些人看見我,還不得地爬上來?只有傻子,才會拒絕本宮。」
說得沒錯,溫書卿確實是傻子。
不然,他怎麼會傻傻地以為,當初真是我救了他。
其實,我趕走惡狗,不是為了救他,而是那只狗搶了我的食。
我只是恰好,無意,罷了。
可后來,他對我太好了,我從未開口說過這個真相。
我在狼窩里長到十歲,十歲那年,母狼死了,我了坑,將埋了,從林中走了出去。
起初,我日日跟街上的野狗搶食,了便爬行數里去喝溪水,困了便在橋下睡。
后來,一伙玩雜耍的說給我飯吃,我點點頭。
一年多的時間,我日日在街上,手腳并用地趴著表演,吞大火、碎大石、頭頂鼎,都干過,每日可以得到一個白饅頭和一碗涼水。
再后來,雜耍的人被兵打死了,我又開始在街頭睡覺、搶食。
溫書卿見了我,認出了我。
他撥開我糟糟的頭發,我便看到一張極其漂亮的臉,林中的月亮都沒有他好看。
那年,我十二歲,溫書卿也才十三歲。
他有一間小屋,他將唯一的那個房間給我,自己在柴房起了張床。
長長的黑黑的指甲被他細心地剪掉了,糟糟的頭發也綁了兩條丑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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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彎下腰,看著我:「孩家怎麼能丑丫呢?」
我回他:「我不是孩子。」
聽到這話,溫書卿好看的臉僵了僵,慌地用眼神上下打量著我。
我繼續道:「我是狗,一只會咬人的狗。」
雜耍團的那些人都是這麼我的,他們不順心的時候,就會用饅頭吊著我,讓我像狗一樣趴在地上,跳起來咬。
溫書卿皺著眉,我好奇地歪著頭,看著他一臉為難。
好半晌,他才溫聲笑著開口:「狗、狗很可的,它不是什麼壞東西,但孩家也很可的,就像你一樣。」
「我給你取個名字,我母親姓蘇,你也姓蘇好不好?」
「錦寧,蘇錦寧,阿寧,好聽嗎?」
我聽不懂,但我還是點了點頭。
后來,我識字了,才知道,錦寧寓意一生錦繡繁華,一生喜樂安寧。
「阿寧,不要這樣爬,不可以四腳并用地走路!」他脾氣很溫和,眉眼總是如清風朗月,從不與我生氣。
「不,會。」我一字一頓地吐出來。
不會,不會用兩只腳走路,我爬了十二年了。
溫書卿笑了笑:「我教你,慢慢來。」
他笑起來真好看,我時常看得呆愣。
我想起了,七歲那年在林中看到的一只非常漂亮的白鹿,溫書卿很像那只白鹿。
我恍惚記起,他死時,也才十六歲,是意氣風發正當好的十六歲。
死的前一日,他為了科考剛換了一支筆,是他念了許久,都舍不得買的那支筆。
那是溫書卿窮且益堅,不墜青云之志的十六歲。
5
可罪魁禍首依舊高高在上,坐擁天下之最,無人敢撼其尊。
「我不過是個只知道打仗的人,公主為何喜歡我?」
笑道:「不許胡說,哪個人能有你這般好看?況且,以前本宮倒是喜歡那些白面書生,可人總會變的嘛,本宮現在就喜歡將軍這樣的。」
「那公主真的愿意嫁給臣嗎?邊境苦寒,公主得住?」
猶豫了一會兒,咬道:「也不一定要去邊境呀,等日后安定了,你在京中領個職,我便日日在你邊,這樣不好嗎?」
「好。」
搖著擺走了,后跟著一群宮婢,深怕旁人不知這膽大妄為之舉。
我盯著的影好一會兒,又低頭看向自己的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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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雙手曾經被照料得很好,可現在,大,長滿了繭,再也看不出是一雙子的手。
昔年,溫書卿對著這雙手,連剪斷指甲都要一再小心。
可后來,這雙手的十個指甲一一分離過,又頑強地長出來。
永平公主,我在軍營里手腳并用地爬了七年,下之辱過,冰雪天里也曾命懸一線過。
我爬了這麼久,爬到你跟前,可不是為了與你締結良緣。
我轉過,將手放進水中,用力著,直到皮發紅。
在這樣的關頭,皇帝依舊拗不過永平公主,永平公主不依不饒,皇帝也拿沒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