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陳二人離開對方視線的時間,只有上樓梯那不到半分鐘時間,本不足以作案。老方也不可能在此時悄悄潛大樓作案,時間太短,極有可能被王陳二人發現。所以按理說,四人都沒有作案條件。
我爺爺不慌不忙地說:「雖然死者是在 4 點以后被刺死的,但兇手用了一個巧妙的布局,讓自己可以在 4 點以前就。」
兇手先打暈宋輝后,將其懸掛于走廊之上,繩頭系在宋輝前方一生銹的鐵鉤上。
當宋輝醒來時,走廊一片漆黑,他發現自己被綁,想掙卻無可奈何。
然而,其余四人為了尋找宋輝的蹤跡,打開了場上幾個大燈。這時,一些線照進了文藝樓。宋輝看清了自己所的形勢:自己是被吊在走廊上,而繩頭就系在前面的一個鐵鉤。宋輝掙扎發現,自己的腳尖可以地。
在強烈求生的驅使下,宋輝開始了一種嘗試。這也是大多數人臨其境后,都會有的嘗試:他努力撥腳尖,讓自己的盡量往前,得越遠,腳就越容易夠到掛繩頭的鐵鉤。這樣,便有希將繩結從鐵鉤上踢。
在這種努力下,宋輝的晃幅度越來越大,也確實夠到了前面的鐵鉤。然而,他無法看到,在他后的滅火框架上,正夾著一把長長的利刃,對準了他的過來的心窩。
為了盡可能的發力,宋輝除了要往前之外,還會逐漸發力往后,當力度起來時,他的后背猛的一下被那把潛伏的匕首中。
匕首直刺心窩,宋輝頓時失去了力氣。當他反應過來時,開始用最后的力氣留下線索,用腳尖蘸著自己的畫下了一個三角形。
其實他留的三角符號,其底部是一弧線而不是直線,但人在那種況下,很難畫標準。這個符號是想告訴別人,他的曾經前后擺過。
匕首的長度,擺放的位置,宋輝懸吊的高度、位置,這些應該都是那個兇手事先計算演練過的。
也許兇手事前還對死者做了一些暗示,確保死者一定會在線,看清繩頭后,用腳尖晃,踢掉繩頭。
我爺爺采用假人實驗,發現按這種方式刺進去的匕首角度,確實會有一點下傾,與死者匕首角度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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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意外還是有的,匕首最終沒能正中宋輝的心臟。不過匕首太長太鋒利,一旦刺中腔,長時間被懸吊得不到施救,很容易失過多死亡。
楊稻純問:「你這假設有那麼點意思,可是你說兇手在他們四人中間,但宋輝出巡時,其他人都在一起留在門衛室打牌,如何能分去對付宋輝?」
我爺爺說:「宋輝出巡后失蹤,其實一開始并非是被人擄劫,而是自己主藏匿。」
「他為何要主藏匿?你咋知道呢?」
我爺爺說:「兇手掌握了校花劉文敏留下的周記,并在黑板上留下了文字,約宋輝文藝樓見面。宋輝夜巡時發現了兇手留下的文字,他非常忌憚那篇周記,只得應約,同時掉了黑板上的文字。因此,這才在其指甲殘留了筆灰。」
「所以,兇手真正制服宋輝,應該是后來各自分頭尋找宋輝那段時間。兇手暗自溜到文藝樓,打暈宋輝,完懸吊布局,又溜出去與大家正常匯合。」
劉副局說:「你說這道理我都懂,可照你這麼說,四人都有作案機會。還有既然兇手已溜走,宋輝為何不直接寫兇手名字?」
我爺爺解釋道:「因為這個方案不一定能完施行。雖然兇手肯定已大量演練,但還是有可能出現一些意外,譬如匕首刺偏,刺得不深,宋輝被過早發現等。所以,兇手必須蒙面行兇。這也解釋了宋輝為何無法斷定其份。」
既然兇手蒙面行兇,那麼勢必準備面罩和袍子和手套之類的件,而這些件在行兇后,又必須要理掉。
在案發當夜,王秉德、陳是瑞、老方三人均未出校。事后全盤搜查學校,沒有發現上述可疑的件與殘骸。
四人中,只有小魏一人曾出校。在學校到宋輝老母家的途中,有兩個垃圾站。我爺爺帶著中隊的手下仔細檢索,發現有一塊黑袍及手套燒焦的痕跡,而且手套還殘留了一截手指套沒有燒完。畢竟小魏也可能一直等在垃圾站,看著東西全部燒灰燼,如果被目擊,就會帶來麻煩。
殘留的手套上有許銹跡,與文藝樓栓繩頭的鐵鉤相符。且手套為藍線織,有一塊墨跡,老方確認那就是冬天小魏戴過的手套。所以,小魏就是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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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爺爺刀刀見的推理面前,小魏很快崩潰。
8
小魏承認,由于他長得很帥,又會拳腳功夫,所以得到了校花劉文敏的喜歡,劉文敏之貌也實在無法讓人拒絕,二人暗生愫。然而,劉文敏卻遭宋輝玷污,一時想不開,跳河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