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眼駱向東給我打第一個電話的時間,是晚上十二點剛過。中時差十二小時,是他那邊剛過中午。
我現在這樣子。給他打電話他一準擔心。而且我也沒有容馨害我的證據,只得暫時著這火,等駱向東回來再說。
我給他發了條短訊,就說之前睡著了。剛看見。不管他信不信。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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