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晚安沒給自己任何猶豫和思考的時間,就出那份檔案直接開始閱覽。
那是一份法律保護囑,囑上清清楚楚的寫著,韓氏企業的掌權人在五年必須有子嗣。
對於這個子嗣,也寫了很多附加條件,必須是韓家的親生子嗣,必須是掌權人合法妻子生的
短短的幾百字,夏晚安看了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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