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餘誌乾麵臨一個抉擇問題,是用自己剛剛到手還沒有捂熱的七十萬兩去購買自己老爹名單上的東西,還是找個人搞點高仿作品送給自己老爹?
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如果自己選擇第一個,自己又要變那個窮困潦倒的太子殿下,沒事還要去坑坑人,還要去自己母後麵前哭哭慘,反正要什麼沒什麼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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