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易昔年以暗兩極之理立道,而隨著修練過程中對天地大道的不斷修習理解,便又生出新的變化。
化爲明,暗化爲晦,晦明變化,演繹天地至理。
明,指清晰的,可見的,可以被理解被認知的事。
晦,指晦的,不可見,無法理解無法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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