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周曉曉的尸檢報告出來了。
我連忙去見了法醫。
4
周曉曉的死亡時間,被判定為昨天下午五點至七點之間,因為尸泡了水,所以只能是個范圍時間。
致死傷,是口刺心臟的鐵釘。
的部位有殘余黏,這說明生前被膠帶封住了,無法發聲。
的雙腳部,與雙手手腕,脖子,腰部,這些部位的正面,都有嚴重的勒痕。
即正面半圓勒痕,這說明生前應是以平躺姿勢,被麻繩用力固定在平面上。
很有可能是一張桌子。
一般桌子可不備這種捆綁條件,這還是一張改造過,至定點打,專門用來固定孩的桌子。
而最殘忍的是,法醫從流況判斷出,雙眼的傷,是在活著時形的。
是在被固定全無法彈,膠帶封住無法發聲的況下,眼睜睜看著兇手把自己的眼睛掏出來的。
然后,兇手再把釘子,一打的。
最讓我們吃驚的是,孩被發現時雖然赤,但法醫卻沒有檢查到有被侵犯過的痕跡。
在看到尸的一瞬間,幾乎所有人都在心里認定,兇手一定是個變態,孩是被殺的。
但我們都錯了。
那麼問題來了,既然不是為了實現的話,那麼兇手殺害的原因又是什麼?
而且殺害之前,還用如此慘無人道的方式去折磨孩子。
從周曉曉的可以看出,上幾乎沒有額外的傷害,即是說,兇手目的非常強,并非常準地只去實現「挖眼」「三枚鐵釘腔」這種作。
從整個流暢的綁架,藏匿,折磨,殺害,拋尸的過程來看,他一定做過充足的準備,甚至模擬過如何實施。
他一定有目的。
但我們完全猜不到他的目的是什麼。
講完尸檢報告后,法醫取出一個證據袋,里面是一枚鐵釘。
周曉曉上取出的釘子。
它同黑,有六寸長,即二十厘米,幾乎可以穿周曉曉弱小的。
它有一個怪異的釘頭,指甲大,多瓣。
它也有一個怪異的釘,居然是扁的。
它的釘尖看起來并不銳利,要敲進人的,可能需要非常用力。
而最大的問題,是法醫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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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釘子生活中很見到,因為只有一個場景會用到它,那就是固定棺材蓋,而也因為如此,它有一個名字,【棺材釘】。」
那一刻,我的思考似乎都停頓了。
棺材釘?
把它釘進挖去雙眼的。
怎麼看,都像是某種不知名的邪惡儀式。
5
就在我跟法醫繼續討論各種可能的時候,手機來電了,在村里偵查的同事,有重大發現。
在惡霸張凱的家里,他們找到了一套兒裳。
但并沒有發現失蹤孩的影子。
該套兒裳已取證并拍照記錄,此刻正拿去給三個害家庭求證,看是否為某個失蹤時的穿著。
掛掉電話我就收到了同事發來的照片,那是一套普通的碎花子。
我急忙回到大隊,沖進問詢室找到張凱,把手機屏幕懟他臉上,質問道:
「你知道這是什麼嗎?」
他皺起眉頭,盯屏幕,一臉茫然地搖了搖頭。
「那它為什麼會出現在你家里?」
聽到這句話,他雙眼突然一睜,仿佛顯得很驚訝。
隨后,他抓起桌上的執筆,快速寫下幾個字:
「與我無關,嫁禍。」
不,沒有嫁禍的理由。
除了張凱,我們沒有確定任何嫌疑人,真兇本不必做出「嫁禍」這種作來,因為做多,一定錯多。
所以現在,張凱是第一嫌疑人。
「你把另外兩個孩藏在哪里?」
他把筆拍在桌子上,抬起頭,目兇地與我對視了起來。
可以到他的怒氣。
也許是被揭發后的惱怒。
這時,趙俊打開門,讓我先出去一下。
我收好手機,出去之前,給張凱丟下一句話:
「我們回頭繼續,你做好坦白從寬的心理準備。」
到大廳里,趙俊表示,同事們已經確定那套碎花子的歸屬了,是已亡的周曉曉昨天的穿著。
但同時,也有許多不合理的地方。
在張凱家里,除了找到這麼一件東西之外,其他什麼都沒有發現。
沒有找到另外兩個失蹤孩,他家也不是作案場所,現場更沒有作案工。
什麼痕跡都沒有。
而且那套裳,它藏得也不嚴實,非常好找。
當然,趙俊的判斷也非常謹慎:
「不是說他沒有嫌疑,而是說,他家絕對不是犯罪現場,這意味著他可能會有另一個據點。如果有的話,那麼另外兩個失蹤孩,很有可能被錮在那里,而把周曉曉的服帶回家,也許只是實現他的什麼特殊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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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想到法醫鑒定結果中,周曉曉并未被侵犯過,興許這個兇手,還真是有其他特殊的癖好。
「那就要趕審了!」
畢竟兩個仍然失蹤,況太危急了,我們一定要爭分奪秒。
我跟趙俊再次進了張凱的問詢室。
本以為一定能問出點什麼來,但結果卻不盡如人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