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又問,“按照新的婚姻法,婚后你所賺的錢需夫妻平分,你們結婚七年,以你的價肯定是筆巨額,南蕁還有什麼不滿嗎?”
顧南城說,“因為想爭奪兒的養權,這條協議上已經寫的非常清楚,兒的養權在我名下,當時也是同意的,否則也不會在這上面簽字。”
“我今天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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