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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此刻,我可以輕而易舉地據他的格推斷出來,他不肯說。

準確來說,他不敢說。

他不敢說什麼狠話的。

因為他總以為,我們還有機會。

因為他總以為,我只是小小地生氣一下。

他怕說太死,徹底沒有了臺階。

也怕說太,掉了面子。

我都看得出來的。

只是我還是很想告訴他一件事

再次抬頭的時候,我很憾地說:「好吧,不買就不買吧,不過宋時,其實有一句話我很久之前就想跟你說了。」

「之前一直沒找到機會,現在就用它來告別吧。」

也許此刻他的發機也看不過眼,在替他磨磨蹭蹭,轟鳴了半天胎在打轉,卻沒有離開。

只是聲音有點大,我不得不也拔高了音量。

我說:

「宋時,有沒有人告訴過你?

「答非所問——

「其實就是已經答了。」

答非所問,其實就是已經答了。

也許有人會下意識否定這句話,因為不是什麼格的人都能馬上將話說出口。

是的。

我承認。

但是我同樣也是人。

我也有我自己的思想和判定的標準。

如果一直遷就下去,我想我們起碼,有時候也會很幸福吧。

可我總不能用盡一生,去賭他終于也會愿意考慮一些我的

那不公平。

再喜歡也不公平。

我揮了揮手,轉過去,再沒停留。

我不知道宋時到底開沒開走,只是發機一直在原地嗡嗡響著。

沒有前進也沒有倒退。

但我走了。

越走越遠。

時間也仿佛一幀一幀倒退回三年前那個褪的傍晚。

彼時還是在大學里,依舊是盛夏,晚風不疾不徐,我和宋時肩并肩走著,兩只手不知道什麼時候纏在一起,出了汗也不肯松開一點。

我的腳步越來越慢,逐漸和他一前一后,他在前面走,牽著我的手。

我忽然喊住不知什麼耳子都紅了半邊的年。

我抬了抬下,蠻橫地說:「我要熱死了,不走了。」

他愣愣地站在那里,也不知道該怎麼安,天生就不會那些人的技巧一樣,白長了一張渣男臉。

我笑著說:「宋時,你給我買個冰激凌吃吧。」

「買個冰激凌,我就繼續跟你走,是不是特劃算?」

彼時年輕都眉眼彎彎,年的歡喜赤誠,哪怕天生格不熱烈,也有滿眼期待,藏也藏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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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也不是后來那副患得患失的樣子。

我本來就是蠻任格。

我的腳步和當年一樣慢。

只是我的年已經和我走散了。

當年的后來呢?

后來啊,他笑著遞給我一支冰激凌,草莓的甜香彌散,明明是笑得足以晃得人失神的好看,卻總帶了點笨拙。

他說,你喜歡草莓味的嗎?

不知什麼時候又再次纏到一起的十指扣,掌心溫熱滾燙。

我張了張,半天沒說出話。

我不喜歡草莓味。

其實我也不喜歡冰激凌,也不想吃什麼冰激凌。

可我好喜歡好喜歡這個人。

喜歡到,此時此刻一定要找個理由,被他拐走。

所以那支無關要的冰激凌占據不了的心思,它滴滴答答地融化,見證著一場年的心

……

都過去了。

我們一定,都真心喜歡過。

7

新城市不好也不壞,有時候我會很想念和祝若蕓周末出去玩的時

我認識了新的同事,新的朋友。所幸也離得和祝若蕓不遠,偶爾出差還能小聚一下。

日子不咸不淡地過,給自己找些興趣,也不是很無趣。

倒是宋時,過得不是很好。

一晃就三個月過去,時間讓我的傷口結痂,卻好像一點點撕裂他的傷口,讓痛楚發酵蔓延,一直到潰爛。

我無論如何也沒想到,有朝一日我會收到宋時的小作文。

我從他的世界里消失得很徹底,那天酒店樓下之后,我就拉黑了一切能想到的聯系方式。

結果他開了小號,順著我的 ins 找了過來。

他這人不太會說好聽的話。

可是他說,他才發現他的世界早就習慣了我的存在。

我不顯眼,我也不那麼特別,需要他時時刻刻確認存在,可是一旦離,才會發現連呼吸都日漸衰竭。

我給了他太多安全和被需要的覺,所以他幾乎習慣了,從未想過我會離開。

所以我對他的偏了他的資本,了他理所應當將我排在其他東西后面的資本。

他遲遲地明白了,我為他付出的是喜歡和真心,而不是要求他哪里有儀式哪里要注重細節。

他曾經覺得我在管著他,為難他,高要求他,就像是他出去玩的時候,也要時時刻刻回我的消息,所以他出去玩之前都不愿意提前說一聲,寧可扯個謊說自己在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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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經覺得,最開始那樣活潑的孩子,為什麼到后來只會不停地質問他,要求他呢?

后來他才明白,如果不是想要這段關系,那解決不了問題,解決人就好了。

當我真的這樣做了,他反而像被丟下的小孩。

他說對不起,他不應該那麼傷我的心,那麼對待一個真心對他的人。

他說年年,他去了朋友的一家犬舍,發現一只很可的小邊牧崽,要不要我們一起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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