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封上大大的“法院”字樣,讓黎景熙地蹙了眉頭,卻也讓常富強瞪大了眼睛。
他們都知道,如果是公司業務上的法律事務,公司裡有法律部會理此事,可剛纔那助理將這個直接給了黎景熙,而收件人也不是“盛業集團”,而是“黎景熙”,隻能說明,這是私人法律事件。
還能是什麼?肯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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