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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無論他怎麼憾、怎麼舍不得,卻再也不愿意回頭了。

分手一年后,江澤見到了那個變的喬明月。

在他們曾經最喜歡去的小吃店里,背著江澤親手給織的包,里面放著江澤曾經來找時的所有的車票。

試圖用厚厚的一沓車票來打江澤,可卻不知道,這更加讓江澤覺得離開是一個正確的選擇。

他的離開,換來了喬明月對他所有付出的重視和珍惜。

這樣的現狀,他很滿意。

也是從那之后,像是為了報復喬明月似的,江澤突然宣布自己喜歡脾氣好又溫孩子。

他說,他未來的伴一定會是一個與曾經的喬明月完全不同的人,而那個人,也不可以是現在的喬明月。

他說,如果誰再敢讓他跑一千多公里去見,他一定會臭罵對方一頓。

他說的,他好像都做到了,只是被惡心到的人是我而已。

徐明番外:

(一)

與小林初識之時,我們之間隔著近一千公里。

彼時給哥的印象是個禮貌且帶著些疏離的人,和哥印象中的強人十分相符。

在加上好友的半個月里,除了確定時間和住的酒店之外,沒再和哥說過一句話。

直到那天凌晨,突然給哥發微信,說自己換了酒店。

第二天見到的時候,哥其實有被震驚到。

無論是毫無攻擊的長相,亦或是眼睛里遍布的紅,都和哥想象中的完全不同。

當看著那麼小小的一只迎著風朝哥走過來的時候,哥竟然有些害怕會不會被吹走。

可除了外貌之外,和聊天時一樣,整個人禮貌又疏離。

車上的氣氛很尷尬,哥絞盡腦的想了些不算是太唐突的話題想同聊幾句,可總是沉默的看向窗外,又或是有些落寞的看著手機。

可是當投工作時,那種凌厲和果斷,好像讓變了一個人。

除了工作時的流之外,好像把所有人都隔絕在了的世界之外。

每次工作結束后,看著夕下形單影只小小一只的,哥突然覺得,鄭州太大了,輕而易舉的就能將淹沒于人海。

當我能輕而易舉的人群里發現的時候,當我發現自己居然會盯著發呆的時候,我突然發現,哥,好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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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意識到這個想法的時候,哥整晚都沒有睡著。

哥想了一晚上,細數著自己為什麼會喜歡小林。

大概是因為長得真的很可吧。

小組里的人老是私底下說是媽媽被最的兒媳婦類型,可哥覺得,長了一張哥未來媳婦兒的臉。

大概是因為真的很優秀吧。

每天總是一個人第一個到公司,工作時間從不魚,做事也總是井井有條。

大概是因為看起來真的很需要人保護吧。

閑暇的時候總是發呆,盯著一個東西一看就是好久,還時不時的被風吹得掉眼睛,眼圈紅紅的樣子,一看就是很容易被欺負。

如果沒有哥這樣強壯的人保護一定會被人欺負吧。

大概,這就是一見鐘吧!

(二)

也是在這時,哥剛萌芽的遇到了此生最大的挫折。

哥突然意識到一個問題:小林能接異地嗎?

雖然鄭州到上海才不到一千公里,雖然哥每周都能去看,雖然哥肯定會給濃濃的安全,可是這還是異地誒!

哥想了很久,最后得出了一個滿意的答案。

像哥這麼優秀的人,去哪都是天選之子!

嘿嘿,哥要去上海,和小林談天天都能見面的甜甜

那麼另外一個問題來了,哥該怎麼讓知道呢?

我想了一整晚,決定從稱呼開始改變。

畢竟公司所有的人都小林,哥可不能和他們一樣。

,當然就要與眾不同。

可是,什麼呢?

小朝太生疏。

朝寶貝太輕浮。

林可好像顯得哥有點油。

朝朝

對,就朝朝吧!

人一樣,可可的。

于是,哥默默的練習了一晚上,學習生最的小說里描述的那種深又有磁的聲音,準備第二天一開嗓就驚艷全場。

(三)

為此,我特地早早的來到了公司,等在了辦公室門口。

哥默默的擺出了自認為最帥的 pose,心默默念叨著那句深又迷人的稱呼。

最后,在小林迷茫的注視下,哥深出了那句:「小林」。

恩,咱就是說,太張了,瓢了。

就是這時,小林抬頭,認真的盯著哥看了幾秒,就在哥以為發現哥澎湃的暗之時,開口了。

問:「徐哥,你冒了嗎,嗓子怎麼啞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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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至關心哥了,所以哥也算功一半了吧。

唯一憾的是,哥在后面跟了好幾天,也沒能出那句「朝朝」。

絕對不是因為哥膽小,當然也不是因為哥害,主要是因為哥的魅力與獨特不需要靠稱呼來襯托。

可是,哥再說不出口小林就真的要走了誒!!

(四)

當小林出差延長的時候哥就知道,哥肯定和小林天生一對,畢竟老天都在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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