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越到達南京的次日,崇禎正式下旨,加齊國公陳越為保、太子太保、大都督,湖廣、江西、四川、河南、陝西五省經略,持尚方寶劍,全權負責五省兵民剿賊事宜,五省境,對所轄之境員可以先斬後奏,一切事宜俱聽陳越吩咐,朝廷相應部門務必協同,一切以早日剿滅流賊之為宜。
洪武元年,設大都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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