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一 無盡回廊】
老隊長說,真正的瘋子通常以普通的路人份出現,深邃的人心往往以懵懂的姿態進行偽裝,殘酷的罪惡永遠以微小的試探作為開端。
【01】
1998年3月下了一場大雨。
那場大雨郁又普通。
雨過后,空氣清冷疏離。
站在廢棄看臺上的我和邱楚義,仍舊穿著棉。
看著看臺下面大大小小的坑,以及偶爾駐足的行人,我若有所思地說:“誰會想到看臺下面藏著三個人的尸骨,一藏就藏了很多年呢。”
邱楚義側眼看了看我:“誰說不是呢,我們在地上走,他們在地下睡,我們若無其事,他們無人知曉。”
我慨道:“有時候想一想,人真的是太渺小了,死了那麼久,沒有人報警,更沒有人尋找,如果不是廢棄看臺翻修,挖出這些尸骨,它們還會被繼續掩藏,可能永遠不會被發現。”
永遠不會被發現?
我冷不丁打了一個噴嚏。
此時此刻,我們所在的地方是海寧縣德制廠的廢棄場。
五年前,德制廠遷至南郊,這廠區就停用了,連同后面的場也一并廢棄了。
今年年初,廢棄廠區重新啟用,翻修工程也于一周之前開始工。
就在昨天上午,施工工人在對廢棄場翻修的時候,挖出了一些廢品垃圾,其中就包括這個大號編織袋。
當時的施工工人沒有在意,在將編織袋丟到廢品垃圾之中,準備統一拖走的時候,沒想到袋子里面的東西掉落而出,先是三兩塊骨頭,然后竟然是一顆人的頭骨。
那個工人嚇壞了,立刻向負責人進行了匯報。
此時,其他工人已經將編織袋拆開,袋子里面都是骨頭,準確地說都是人的骨頭。
負責人看過之后,第一時間停了挖掘,然后匆忙報了警。
當時,出警的就是海寧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的大隊長滕大福以及正在海寧縣開展“結對幫扶”的老隊長王強。
在趕到現場,看過編織袋里的尸骨之后,老隊長便確定當時發生了兇殺案,兇手殺👤之后將尸💀分解,埋尸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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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通過編織袋中的尸骨分析,頭骨來自一名年男,袋絕大部🔪尸骨也來自年男,也有量尸骨來自其他人。
也就是說,那場兇殺案的害者不止一人。
在挖出編織袋的附近極有可能掩埋著其他尸骨。
隨后,在滕大福的協調安排下,施工工人再次開始挖掘。
接下來,施工工人真的挖出了兩個編織袋,里面裝滿了尸骨,只是這兩袋尸骨距離最初挖到的編織袋很遠,大概有十多米。
另外,施工工人還在兩個編織袋旁邊挖到了一個藍布兜。
兜子上面打了活扣,里面裝的是一些零碎品,壞掉的玩,包括鉛筆盒在的零散文以及一個明保溫杯。
隨后,三袋尸骨被迅速送回了縣局的技科。
挖掘工作一直持續到傍晚,直至施工工人將整個廢棄場翻找了一遍,確定再也沒有其他尸骨。
挖掘工作結束了,關于無名尸骨和兇殺案的偵破卻剛剛開始。
雖然經過長時間的掩埋,填裝尸骨的編織袋已經鈣化,但還是能夠判斷三個編織袋屬于同一材質,同一尺寸,同一,基本可以確定為同一案件掩埋。
另外,由于藍布兜和兩個編織袋一同掩埋,也可以確定布兜的品屬于害者。
雖然三個編織袋的尸骨都已經嚴重白骨化,但是法醫在將尸骨逐一拼接復原之后,仍舊盡可能地提供了有價值的信息。
最先發現的編織袋里是一顆年男頭骨和年尸骨,尸骨很可能來自兩個人。
隨后挖掘出來的兩個編織袋中有一袋里面是一顆人頭骨、一顆兒頭骨和部分人尸骨,另一袋里面是部分人尸骨和部分兒尸骨。
經過清理和鑒定,三袋尸骨來自三個人,一名年男、一名年和一名男。
害者的,編織袋以及藍布兜的玩和品中沒有找到任何可以證明份的信息或線索。
為了方便敘述,法醫據發現的先后順序,對三尸骨進行了編號,年男為一號,年為二號,男尸骨為三號。
一號尸骨,男(年),死亡年齡在二十歲至四十歲之間,高在一米六至一米七之間,頭骨有鈍傷,骨和骨有多骨折,面部損毀嚴重,推測為鈍重擊頭部致死,害者死后被分解,手法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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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號尸骨,(年),死亡年齡在四十歲至六十歲之間,高在一米五至一米六之間,骨和骨有多骨折,面部損毀嚴重,推測為鈍重擊頭部致死,害者死后被分解,手法糙。
三號尸骨,男(兒),死亡年齡在四歲至八歲之間,結合藍布兜的文等品,推測其已上學,死亡年齡在六歲至八歲之間,高在一米二左右,顱骨、骨有多鈍傷,推測為鈍重擊頭部致死,害者死后被分解,手法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