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這個時候,我也不妨單刀直了。
「據我調查,齊先生的宿舍在監控之下,您了解這個況嗎?」
齊夫人端起茶杯,啜了一小口,緩緩說道:「我不知道。」
看著,我到的城府深極了。
一般人會問怎麼個況?被人盯梢還是📸了?
但,毫不關心。
我決定搞一個火力偵察。
「齊夫人,請問您和丈夫的如何?」
「我和先生很好。」
「那麼齊先生有沒有其他很好的人?」
齊夫人端茶的手微微抖了一下。
「據我所知,沒有。」
「您相信您的丈夫是清白的嗎?」
齊夫人沒有回答,忽然放下杯,用雙手捂住了臉。
我看著。
很快,齊夫人恢復平和的姿態。
「我相信我的先生是清白的。」
齊夫人聲說道。
4
離開齊夫人,我直奔為宿舍提供服務的業公司。
非常幸運!
花園里有攝像頭!
而且是專門拍攝高空拋的。
齊守禮的宿舍窗戶恰好在拍攝范圍!
馬上調取錄像。
事發深夜,齊守禮的宿舍窗戶著亮。
忽然,窗戶被打開,一個人向窗外扔了東西。
時間在下屬報警前三分鐘。
這可是重要信息!
我馬上拷了一份。
然后跑去齊守禮宿舍樓下。
雖然很失,也在意料之中,樓下沒有任何可疑的品。
被扔下的東西,要麼被當作垃圾撿走了,要麼被人有意識地取走了。
不過我仍然到安:現在出現了新證據,齊守禮強案不再是板上釘釘了。
一個冷知識。強是可以通過法醫鑒定證明的。
如果兩相悅,彼此配合,那麼行為過程會很順暢。
如果是強迫的,那麼方會到傷,而傷可以鑒定出來。
但是警方的鑒定意見里沒有提到傷。
只提到分泌。
那麼,很大概率雙方的行為是自愿的。
只是,下屬事后栽贓陷害齊守禮。
5
我把錄像提供給檢察院。
檢察院把案卷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然而,補充偵查的結果讓我大失所。
下屬扔掉的,是一瓶酒。
據下屬講,齊守禮侵犯之后,醉意來襲,倒在床上睡著了。
又又恨,找到一瓶酒想砸死齊守禮。
但是要手時又害怕了,就把酒瓶子開窗扔了,然后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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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酒瓶子被誰撿走了,就不知道了。
警方問為什麼一開始的時候不說?
下屬回答因為害怕被追究責任。想著把瓶子扔了,也沒有用它來砸齊守禮,多一事不如一事就沒說。
這個說法在邏輯上倒是說得通。
甚至,還解釋了為什麼是 20 分鐘。
因為那段丟失的時間,被下屬用來思考要不要砸齊守禮了。
完的口供。
但我,很是失。
很快,網上出了這個新況。
關關對我的做法很不滿意。
因為不是由經手料的。
的直播間人氣一落千丈。
關關質問我是不是把料給了別人?
我當然沒有。
顯然,料人另有消息來源。
警方和檢方不會為了一個案子泄工作,這是要丟飯碗的。
那麼,消息來源只能是——被害人。
關關認為我分析得有道理。
決定絕地反擊,把流量拉回來。
強案很大程度上依賴方的陳述。
也就是違背方意愿的證據。
關關開直播,質疑被害人陳述的真實。
因為被害人前后兩次陳述是矛盾的。
誰能保證第二次陳述的就是事實?
關關不愧是記者,深諳傳之道。經過深度報道,效果奇好。
輿論轉向了。
網民開始討論下屬是否虛假陳述,齊守禮反被放到了一邊。
如果被害人的陳述是虛假的,那麼對犯罪嫌疑人有利。
盡管打開了突破口,但我仍然小心翼翼。
因為口供隨時可能修改。
下屬已經推翻一次口供,誰能保證不會再次推翻?
公司副總突然給我打電話,讓我去公司一趟。
我很不愿。
副總又不是我的客戶,為什麼聽他的?
「和齊總有關,趕快來吧。」
副總一句話給了我去公司的理由。
到了公司,原來是下屬的親戚朋友來公司討說法。
男男來了十幾號人。
形象放,服裝鄙陋。
「這是公司的事,為什麼和我說?」
「你是齊總的律師呀。」
「齊總現在還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呢,公司承擔責任得齊總簽字。」
「你和齊總說一下,適當給一些賠償,讓這些人趕散了吧。」
我不同意。
「法院還沒有定罪,這個時候給賠償不是等于認罪了嗎?」
「那怎麼辦?這些人天天來,公司還要不要經營啦?公司是齊總的心,齊總也不愿意看到公司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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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一下,說道「要不我來和他們談一下吧。」
副總看著我,面欣喜:「這就對了。」
我本意找一個帶頭的談,但是他們說要談的話必須都在場。
沒辦法,只能把他們都招到會議室。
我說:「問你們幾個問題。」
「害的員工什麼名字?」
「是哪里人?」
「年齡多大?」
沒人回答。
帶頭的惱了:「你是在耍我們!」
我笑了:「你們都不知道害人啥名字,多大年齡就來要賠償啊?要不要報警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