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出國留學回來拿雙學位畢業證書,可是這兩人還是防著,做了產權公證,他們死后他們名下的財產都是弟弟的。
后來進了公司,將公司帶領更進一步,以試驗新項目為由,告訴他們風險很大,他們不信我的話自己調查一番確實如我所說的,同意以我的名義不跟公司掛鉤立新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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