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隊同意了,于是我們八個人兵分兩隊,地陪帶著我和從后方繞下山崖,領隊帶著其他人按原路線前進。
看了我一眼,那表既不像激,也不像怨恨,總之很復雜。
不過,的臉和材真是沒的說,在這荒郊野嶺,清新俗得像個仙。
我們一邊下山,一邊聽地陪說著本地的故事,時間也不知不覺就過去了一個多鐘頭。隨著溪流聲越來越清晰,我們也終于抵達了山崖的正下方。
意外的是,原以為找到機會渺茫的手機,竟然就躺在我們面前。
機彎曲,屏幕稀碎,泡在水中,卡在鵝卵石里。
也幸虧溪水極其清澈明,手機沉在里面特別違和。
我撿起手機遞給,反復按了又按,手機毫無反應。
「當個紀念吧,不白跑一趟。」地陪惋惜道,「我們順著小溪也可以走到下一個村子,其實本來這也是一條徒步路線,只是夏天雨季的時候不安全,你們不妨一下藏路線的驗。」
把手機裝進背包,看了我一眼,說:「你別把我弄丟了。」
說實話,那一刻,我真覺得的話有別的意思。
但我不敢想,也不敢和對視。
我有老婆,結婚五年了。
4
隨后的幾天,我們一行穿越了一片又一片山地森林,翻過一座又一座沒有名字的山峰,唱歌游戲,但是再沒有過野外營。
這幾年山區經濟發展不錯,村子一個接一個,條件也都好,實在沒有必要為了睡帳篷而落腳在野外。
不知道怎麼了,我總是對住宿地點格外敏,一聽說今晚住在哪個村子,心里總會一陣莫名的失落。
除了住宿時知道了沈溪桐,我和沒有任何新的集。
四天后,我們抵達了此行的終點站,位于革命老區的一個縣城。
領隊組織的最終儀式是一頓農家樂的午飯,吃完這頓飯就表示徒步正式結束,接下來是去是留都自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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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很興,講述著徒步六天的悟,我卻心不在焉。
沒來。
我草草吃了幾口便告辭了,在飯店轉了幾圈,最后在樓頂的欄桿上發現了。
戴著耳機,一張一合,雙懸在半空來回晃。
躊躇再三,我走了過去。
看到我,摘下耳機,笑著說:「謝謝,這幾天吃你的花你的。」
我坦然道:「沒事,應該的。」
「應該的?」出一個不可思議的表,「對你老婆那才應該的,對我算什麼?」
居然知道我有老婆,我頓時有些無地自容。
「你掏錢的時候,我看見錢包里有人照片,漂亮的。」說,「你無名指也有戴戒指的痕跡。」
我尷尬地笑了笑。
「怎麼了?負罪了?」盯著我,「是對,還是對我?」
「你別問了。」我和一樣坐在欄桿上,也不再掩飾,「我四個月才能見到一次,一次不超過 48 小時,五年來一直如此,我這個婚還不如不結。」
「這樣啊……」湊了過來,「那……還想來一次嗎?」
我懸著的心立刻又提到了嗓子眼。
「想得,哈……」捂著笑了起來,像個青春期的孩子,「你能不能再幫我個忙?」
「什麼?」
「幫我買個手機,不然我都回不了家。」
我松了口氣,說:「當然可以,縣城有商場,你想要什麼我送給你得了。」
「說真的,你還不錯。」瞇著眼把我從頭看到腳,「別誤會,不是送手機還不錯,是吉他彈得不錯,歌唱得不錯,還有……也不錯。」
5
帶著復雜的心,我離開縣城回了家。
家里還是空的。
我從沒想過自己會有背叛婚姻的一天。
我和老婆陳一清是大學同學,就像校園故事中的典范,我們從任何角度看都令人羨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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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全能學霸,我是文藝浪子。
是學生會主席,我是樂隊隊長。
會寫文章,經常發表;我會寫歌,經常演出。
我們走到一起,簡直沒有任何懸念。
畢業兩年后我們就結了婚,事業發展很快,婚后就被調去了海外分公司,接著便是職場三級跳,三十歲不到便了高管,一年也就回來三四次,一次不超過三天。
而我,幾次工作壁后,干脆做起了家庭煮夫,偶爾演出救場,偶爾寫歌賣稿,偶爾做個吉他家教。
我和陳一清,眼可見越來越遠。
這次徒步,也是我實在閑得發慌想出來的主意。
我和陳一清說我想出去徒個步散散心,立刻轉給我一萬塊錢。
這種覺,說不上是幸福還是可憐。
想著想著,我在沙發上睡著了,我夢見了那個夜晚的山頂,我和沈溪桐氣吁吁,突然四周亮起了探照燈,陳一清出現在我眼前,眼神就像在看一只寵狗。
我對不起,也對不起我們十年的。
我渾渾噩噩地過了半個多月,和往常一樣,每天和陳一清不過三五句話。不是在開會,就是在應酬ṭṻₓ,我們就像是彼此的鬧鐘,每天早安晚安。
我繼續著煮夫的日子,又是半個月一晃而過,我收到一條陌生號碼發來的短信:
「我到 A 市了,請我吃個飯吧。」
我心中莫名一陣激,我沒見過那個號碼,但我肯定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