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商鞅變法起,與軍功爵相匹配,秦國就實行“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服以家次“的制度,稱之為”名田宅“制,也就是據不同的爵位,占有不同的土地和房宅、奴隸。
其中,黑夫作為第7級的“公大夫”,可以占有9頃田,9宅。
1宅為30步見方,秦國一步約為1.3米,九宅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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