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政二十三年八月十八日正午,秋高氣爽,明,安陸縣城南郊外的軍營轅門,吃完朝食后,黑夫便讓人在此錘下了一木桿。
這是古代的計時方法之一,在下豎立木樁,觀察它的影子以測定時間,但只能推斷到時辰,更細的刻,就必須用“”來測量了,便又以孔壺為,浮箭為刻,下數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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