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三十三年孟春之月(一月),三川郡守李由因其父李斯七旬大壽將至,被皇帝也許告歸咸十日。但他才匆匆從回到都城,與父親、兄弟姊妹還來不及說上幾句話,便被皇帝傳喚宮。
李由雖然娶了秦始皇長,算是皇親國戚,但卻毫不敢將皇帝視為自己的“婦翁”,禮數一板一眼,距離也隔著老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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