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證明我那天『足』的做法何其的正確,至我強行的把留在了邊,以免被『不法分子』搶走。
我給了我的電話號碼,臨走的時候還用了激將法,問:「敢不敢打?」
其實那個時候我比還要張,晚上回到家以後十秒鐘看一次手機,明明已經充滿了電,我卻一直擔心的自己沒電,我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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