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勛爵制度不僅完的繼承了商周封爵的系,而且將勛貴的食邑和員的秩徹底分開。
勛爵只能從食邑征收糧稅,員則據職大小分封一定的田和派發不等的秩,而為了徹底斬斷貴族可能對于食邑農戶的剝削和掠奪,陳旭提請所有虛封的食邑勛爵都不能自己管理和征收稅款,統一由當地郡縣員按照國家標準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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