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九十年代,南方某片落后的農村里,曾流傳過這樣一句話:
「活著的孩不值錢,死了的反而更貴。」
這句話,配合當時我辦過的一個兇殺案,會更讓人骨悚然。
1
事要從一個人的報案說起。
這個人化名楊蘭蘭,時年二十八歲,是貫穿整個案件的重要人。
來報案的原因,是懷疑自己的前夫李建雄,把他們年僅十二歲的兒李小青殺死了。
當時,已經有一個月沒有見過兒了。
前夫給出的全是拙劣借口,幾次主上門都吃了閉門羹。
而經過多方打聽,了解到,前夫似乎正在做一幢犯法的買賣:
【販賣尸】。
聽起來非常驚悚,現在的人們甚至會覺得匪夷所思。
但是,當時當地確有這樣一個陋習——
很多家庭都會給尚未婚娶,又英年早逝的男子舉辦婚。
這就需要一個恰好死去不久的,尸了。
而且越新鮮,越值錢。
因此,楊蘭蘭催生了一個可怕的想法——
前夫有可能對兒下了毒手。
這意味著,的控訴是:
【前夫為了把兒賣出去配婚,而殺死了】。
當時我未經世事,對這個控訴還抱有一定的質疑,因為這太離譜了。
畢竟虎毒還不食子。
而且,楊蘭蘭手上并沒有一點兒證據。
對于這種口說無憑的指控,刑偵隊一般是不接的。
可是,當隊長老徐知道這件事后,二話不說就下了令:
「去查!」
當時我還有點不解。
直到出門時,我抬頭就看到樓下圍墻上的標語:
【保護就是保護民族的未來】。
我才回想起,當地當時期諸如此類的標語,到都是。
這并不是什麼偉正的標語。
因為這意味著,嬰的生命,在當地人眼里本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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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點明白老徐的意思了。
限制于當時手機并沒有普及,李建雄家里也沒有固話,我們最優的選擇就是上門。
可讓我們意想不到的是——
他跟兒李小青,都不在家里。
鄰居也表示,至一個多禮拜,沒有看到過李志雄的房子有人進出了。
這對父,他們離奇消失不見了。
2
我們只能抓時間,擴大范圍走訪。
李建雄的親人不多,仍在村里的也就剩下他哥哥,李建能。
一個四十多歲的老,有盜竊前科。
我們幾經艱難,才在隔壁村的麻將館里找到了他。
他跟我們,一個月前一起喝酒的時候,李建雄曾高談闊論過,說他要去搞一個大生意。
從那時候開始至今,李建能就沒再見到過他這個弟弟了。
我們一算時間,這正好是李建雄開始拒絕楊蘭蘭探視李小青的時間點。
而據李建能所說,李建雄很有可能是跟另一個朋友,林志勇合伙做生意的。
在前去詢問林志勇之前,我們做了一點功課,驚訝地發現——
這個林志勇家,居然有一起獨門獨戶的祖傳絕技:
【起死回生】。
我當時也懵的。
但他還真是在做這麼邪門的生意。
因為我們還找到了,他印刷派送到周邊村莊的攬客廣告單,容如下:
【上吊死,2 天之救活率九。
水淹死,2 天之救活率八。
電擊死,2 天之救活率八。
掐死,5 天之救活率十。
摔死,5 天之救活率七。
急病死,3 天之救活率五。
慢病死,2 天之救活率兩。
嚴冰凍,價格面議,失敗不用錢。】
這東西最離譜的地方,不在于【起死回生】,因為我們都知道這是詐騙。
它離譜就離譜在最后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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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敗不用錢】。
起死回生原本就是無稽之談,失敗又不用錢,那這個生意不就完全不掙錢了嗎?
當然不是了。
這里面,有得是更深的門道。
3
還得是老徐見多識廣,他告訴我們,林志勇做的就不是什麼【起死回生】的生意。
真能起死回生,早就譽全世界了。
林志勇大概率是通過這個所謂的【生意】,去清楚誰家有死人。
有死人就有尸。
尸也分類,比如上吊,淹死,電死的,那尸就較為完整,可用比較高。
所以設置的「救活率」更大,吸引人家喊他上門。
而病死或者慢病這種,有傳染風險,不好理。
ţųₔ所以「救活率」也就低了,因為他也不稀罕這樣的尸,買家也很。
沒錯,他不是什麼神醫,他是個尸販子。
至于掐死百分百救活就更好解釋了——
因為殺是犯法的,上門收尸幾乎百分百功。
甚至有些還不用錢,稍加威脅就能把尸帶走。
至于買家買了尸之后,會拿去做什麼暫時不得而知,但尸的用途之多,也超出我的想象。
當然都是非法的。
而林志勇發出的這種廣告,也是一種變相的篩選了。
篩選一是,這家人必須死了人,存在尸。
篩選二是,這家人要相信死人能被救活,這種認知很適合為他收購尸的對象。
鑒于以上分析,老徐讓我們立刻把這個人給抓回來。
哪怕他沒有跟李建雄扯上瓜葛,這個人也是該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