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一縷空氣,消失得那麼徹底。
不過,在搜查林志勇家的時候……
我們卻發現了新的線索。
11
同樣是一大筆現金。
經清點,有五萬多元錢,一坤坤在雜房的墻壁中藏好。
其中有整整四萬元錢是百元大鈔,而且明顯比其他錢更新一些。
這說明,這四萬元錢是最近才藏進去的。
我們把搜到這個錢的事告訴了林志勇,但他還是不愿因坦白,只是說:
「這些錢,是我這麼多年販賣尸攢下來的。」
不過面對四萬元為何那麼新的質疑,他卻給不出任何有效的解釋。
其實我們也能猜到大概了,因為能掏出這些錢的人不多。
能掏出這些錢而且還涉案的,那不就只有——
張振東一個人了。
所以我們又去審問了張振東,并告訴他:
「林志勇已經歸案,他被查到近期收了四萬現金,很快他就撐不住了。」
「現在坦白,指證他,仍然能對你從輕理。」
可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了,張振東卻仍然抵賴。
他跟林志勇仿佛早就約好了一樣,都死咬著自己跟對方沒有任何集。
我們的辦案進度,又遲緩不前了。
老徐一聽這事,更加生氣了。
不過這一次,他沒有像上次那樣,親自出馬去審訊室。
他帶著搜查令,帶著我們一群人,找到了張振東妻子,與進行了友好流。
隨后,張振東妻子同意了我們的請求。
因為張振東還在看守所,沒辦法不同意。
而這個請求是——
挖墳。
沒錯,當天,我們就把張振東兒子的墳給挖了!
這對案件來說,當然是非常大的進展。
因為……
我們終于,找到李小青了。
沒有人會明白我們當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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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管蓋那一刻,我的心是涼的。
這就是我們苦尋了多日的孩子。
在開館的前一秒,我們還認為仍然活著,還擔心會不會不安全。
而的尸骸,就靜靜躺在一個陌生人的棺木里。
說真的,那一刻,我完完全全到了,什麼【惡】。
人的惡。
若不是制于法律,張振東可能會死在刑偵大隊里。
他是罪魁禍首。
但也并不完全是他一個人責任。
這件事里的每一個人,都罪大惡極!
只不過,我們還是需要理清楚到底發生什麼事的。
回到刑偵隊后,我們迅速對三名嫌疑犯進行了審訊。
最后才終于,把完整的案件過程給總結了出來。
12
整件事起源于張振東的購買力,也就是他要給兒子配婚一事。
這件事一出來,首先得知消息的,當然就是做尸生意的林志勇了。
他上門牽橋搭線,讓張振東相信了,他有能力找到適合的【尸兒媳婦】。
但其實林志勇收的尸相當隨機,基本都是靠緣分。
他本找不到。
所以他瞄上了李建雄的兒,李小青。
因為他跟李建雄兩人,也算有點兒。
沒錯,從一開始,他就打算讓李小青為那個【尸兒媳婦】。
幸運的是,李建雄發現了。
不幸的是,這禽父親,他的做法不是保護兒。
而是不想跟林志勇分錢,他要獨占張振東給出的那一大筆錢。
所以,他迅速跟張振東聯系上了,表示他自己就能事。
張振東為什麼會信任他呢?
因為這家伙,他知道李建雄有個兒!
他只是假裝不知道而已。
所以張振東才會給出去兩萬塊錢,要知道這時候,李建雄還什麼都沒做。
但收了錢,他就必須得做。
可以毫不客氣地說,當張振東給出這個錢的時候,李小青的命運就已經注定了。
只是會死于誰的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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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接下來,確實發生了一些波折。
也是整個案件,會變得那麼復雜的原因。
因為李小青,還真跑了。
但問題是,一個小孩,是怎麼跑的呢?
這就又要說到林志勇了。
13
在被李建雄【過河拆橋】之后,他很不開心。
因為這事本來就是他先搭上橋的,現在居然被一腳踢開了?
甚至在審訊中,他還在咒罵李建雄:
「他 X 的活該玩意!不講誠信!就該去死!」
【誠信】這個詞在他里說出來,屬實有點太過于魔幻。
所以,是林志勇瞄準了時機,把李小青給接走了。
用【接走】這個詞確實沒錯,林志勇不是搶走的,甚至連李建雄都不知道是林志勇帶走了。
所以李建雄才會害怕張振東搞他,才會躲起來,因為他是真的找不到李小青了。
那,李小青為什麼又會愿意跟他走?
因為林志勇對說的是:
「你爹對你不好!快跟我走!我帶你去找你娘!」
就是這麼簡單的一句話,給了孩子無限的希。
想去見媽媽。
想媽媽了。
當然,林志勇當然沒有信守承諾了。
他把李小青帶回自己家中,囚了起來。
常年做尸生意,讓他養了小心翼翼的行事風格。
所以他還特意留著李小青活口,特地觀察了幾天。
發現風平浪靜,李建雄也因為害怕被張振東追殺躲起來了。
因此,他終于要手了。
不過,李小青還是有求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