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回我自己。
我賀嘉,遇到陳真那年,剛升初二。
時間退回到多年以前,小學二年級時,我父母離婚了。
因為父親的財務狀況更好,我跟了父親。這是我愿意承認的理由。
本原因是,我媽不要我。
媽媽看起來弱弱,但很有風骨,眼里容不得一點沙子。因為爸爸的不忠,以及我對其不忠的包庇,媽媽沒有一遲疑地離開了我們。
我跟媽媽說,我包庇爸爸只是害怕他們離婚,不是故意不誠實。我格好,績好,長得好,吃苦耐勞,以后會孝順……
列舉了種種優點,意圖證明我的價值,讓媽媽愿意爭取我的養權,可是不愿意。
因為思念媽媽,我經常在家哭,抱著留的服不放手。
我爸說我沒有一點男子氣概,搶走我媽的服扔了,把我關在房里思過。我就在窗邊眼看著媽媽的服被環衛車清走。
我爸做了飯,我說難吃,我爸就把飯倒了,不慣著我,然后甩給我一百塊。我了自然會下樓買吃的。
我爸是個生意人,沒閑工夫多管我,大多數時候我都很自由。
我去媽媽單位樓下蹲點跟蹤,得知了現在住的地方,敲開的門。
媽媽很詫異,把我拉進去上上下下看。說我臉上臟兮兮的都是汗,頭發也好久沒剪,服都臭了,領口都黃了。
讓我洗個澡,下了碗面條給我吃,吃完帶我去理發,順道逛了公園。
我把這一天寫進《難忘的一天》作文里,老師都不知道有什麼可難忘的。
后來我每周都去找媽媽,有時還故意把自己搞得臟兮兮的,讓媽媽多說我兩句。
可是次數多了,媽媽也累了。說我大了,要學會自己照顧自己。
我四年級的時候,媽媽對我已經很冷淡了,以前會帶我一整天,后來我進門就像客人,坐了幾分鐘就借故要出門,我回去。
甚至好幾次直接不在家,我敲不開門就只好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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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媽媽再婚,那地方不住了,工作換了,手機號也換了。
五年級一整年,我都沒再見過。
那一年我很消沉,每天頭也不梳,臉也不洗,穿著一個月沒換的服,邋里邋遢去學校。
在學校也不好好學習,神極度敏,到一點小事就罵臟話、打架。同學都討厭與我來往。
老師找我爸反映問題,別的事先不談,先說「把孩子收拾干凈點吧,跟個流浪兒一樣」。我爸點頭稱是,回來教育我一下,轉天又忘了。
他很忙,管不了我太多,頂多給幾百塊讓我把服送洗店,再買點零食和同學緩和一下關系。很多問題還是只能我自己面對。
其實說到底,也沒什麼問題。我只是很茫然,不知道未來的方向,找不到盼頭。
有一回,我聽見同學媽媽說我「沒教養,一看就是沒媽的孩子」,忽然很害怕,不想去學校了。
我就開始逃課,在街上游,去黑網吧打游戲,還學會了煙。
有時我也會去媽媽曾帶我去的公園,無所事事坐上大半天。
日子就這麼過下去。
直到過年的某一天,我遠遠看見媽媽牽著一個小孩,來逛公園。
我眼睛,沒看錯,真的是媽媽。
我連忙彈起來,拍拍屁上的草,正要跑過去,又不得不注意到邊上的小孩。
那不是媽媽親生的孩子,是現任帶來的拖油瓶,但是視如己出,把那孩子打扮得致可。
那孩子裹著蓬蓬的羽絨服,就像一個球。手里拿著糖葫蘆,走路一蹦一跳,滿臉都是被著的模樣。
我氣得頭腦充,沖到們跟前,把孩一腳踹翻,搶走的糖葫蘆。
孩嚎啕大哭,媽媽連忙把抱起來,一邊哄一邊前前后后檢查,而后反給我一掌。
臉上瞬間火辣辣,凍瘡給打破了,又又痛。
我一直記得媽媽說,臉上皮,不要多抓撓,防止留下疤痕。
因此生了凍瘡后,每天兩頰得抓心撓肝,我都不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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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臉被打了一掌,痛到心里,卻另有一種暢㊙️。
好像一切都有了確定的答案。
媽媽眼睛向下俯視著我,冷冷地說了什麼。
我聽不清,耳朵里嗡嗡直響,就看抱著孩子轉走了,一次也沒有回頭。
我吃完糖葫蘆,原地徘徊一會兒,也離開了。
此后不敢再去那家公園。
回家后我生了重冒,發燒發得神志不清。半夢半醒間,聽到媽媽的腳步聲正在耳畔。
我哭著喊媽媽,手想拉住,一把鼻涕一把淚地說了不胡話,可是夢魘中的媽媽也不為我駐留。
最后還是掙扎著爬起來,給外地開會的爸爸打電話。爸爸連夜趕回來,才得救了。
小升初的那個暑假,我開始學著自理。
自己做飯,洗服,熨服,洗領口,定期剃頭。
開學前,我把書包洗干凈,換了新文,學會了包書皮。
我不再打架罵人、煙逃課,我知道怎樣表現才算有教養。
我會帶營養均衡的早飯來上學,也會在課間從包里拿出一盒切好的水果,和同學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