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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殺死一個施暴多年的仇人,只有大快人心,沒有良心發現。肯定有其他理由,一個不得不這樣做的理由。

「走吧,去找兒。」

5

在浸會大學附近的咖啡廳,我們見到了蘭潔。

「怎麼樣?我媽開口了嗎?」

我搖了搖頭。

蘭潔咬著了拳頭。從包里拿出一份用塑封袋包好的文件,放在我面前。

這是一份價值 500 萬的意外險保單。

被保人是蘭秀蓮,投保人和益人是林志強。

「這是我剛剛在家里找到的。你看,本不是我媽要殺林志強!而是他要謀害我媽!我媽只是自衛罷了!」

我仔細看了看,投保日期是在命案發生的前一個月,時間點確實很微妙。

「林志強的經濟狀況怎樣?」

蘭潔:「他在外面不知道開了個什麼鬼公司。這麼多年,從沒給過家用。最近半年,他的公司好像出了問題,還在外頭欠了債。」

我接著的話,繼續往下說:「走投無路之下,林志強想出一個殺妻騙保的計劃。將你媽媽帶去長洲島,計劃在海邊殺了,之后制造意外溺亡的假象。結果就是,你媽媽自衛,致林志強死亡。」

蘭潔連連點頭:「對!就是這樣!」

我敲了敲玻璃杯:「但這里有兩個矛盾點。第一,自衛是臨時發生的,但你媽媽提前給林志強下藥這個行為,現了蓄意,該怎麼解釋?」

蘭潔低頭,沉默片刻后道:「因為,害怕林志強會強行跟發生關系,所以下藥,讓他一覺到天嘍。誰知,林志強是拉去了海灘,才有了后面的事。」

「出于自衛,那殺了人就應該結束了。為什麼要砸爛他的腦袋、和四肢?這個行為會讓人聯想到仇殺。」

「因為我媽老家的傳說,砸爛死人的軀,他就無法回來索命了。」

「有些荒謬,我不覺得陪審團會相信所謂的傳說。」

蘭潔盯著桌面不再出聲,不知道在想什麼。

「剛剛那些,是你媽媽和你說的,還是你的猜測。」

什麼都不肯說hellip;hellip;是我推斷出來的。我媽真的很可憐,是那個人渣把到這個地步的,你一定要幫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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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點點頭:「當然。接下來,我們會按照你之前給的證人名單,一一走訪。至于保險公司,也會去一趟。視手上掌握的證據,制定最后的辯護方案。」

「辛苦曬。」

臨別時,我趁東仔去結賬,問蘭潔:「蘭小姐,案發當晚,你在哪?」

「在家啊hellip;hellip;怎麼了?」

「沒事,隨便問問。」

6

是的,我剛才在試探蘭潔。

的反應果然不對勁。眼睛向右瞥,同時撥弄頭發。這是撒謊的微表

我一直在想,有什麼理由,能讓一個人自愿放棄自救的機會。

大概就是母了吧。

第二天,我獨自去見了蘭秀蓮。一如既往地保持沉默。

我開門見山:「昨天,我見了蘭潔。林志強死的當晚,在長洲島,對不對。」

蘭秀蓮聞言,突然變得很激:「沒有!你不要胡說!」

我:「因為你主認罪,所以警方沒有排查其他人的不在場證明。只要讓警察再驗證下,就可以了。」

蘭秀蓮:「不行!你不能告訴警察!也不想的!」

果然!事實正如我推測的那樣。

林志強的確想殺妻騙保,蘭秀蓮也的確自衛傷人了。用石頭砸昏了林志強,但當時他并沒有死。

殺的是蘭潔。

尾隨他們,來到了長洲島,躲在暗監視。

在母親傷人逃離現場后,對昏迷的男人實施了殺害,并報復尸。

蘭秀蓮得知后,選擇替瞞,并承擔一切后果。

始終保持緘默,是因為害怕說多錯多,被發現

到這里,與原來的故事版本已大相徑庭。

我:「人做錯事就應該到懲罰。這是法律存在的意義。」

蘭秀蓮的眼淚不斷滾落:「法律要是有用,怎麼不早把那個人渣抓起來!你是我的律師,應該幫我的。求求你,就讓我坐牢吧,求求你hellip;hellip;

「我的孩子還年輕,還有大把前途,不應該被我拖累的hellip;hellip;」

說到最后,哭喊道:「你就當什麼都不知道吧!我不要你辯護了!你走!走啊!我不要再見到你!」

7

頂包認罪,這是妨礙司法公正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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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我應當堅守法律的底線,追求真相,維護公義,向警方揭發蘭潔。

但hellip;hellip;這等于我違背了與蘭秀蓮之間的保協議。我沒有尊重當事人的意愿,沒有維護的核心訴求。

會解雇我,甚至到唱衰我。

以后,沒人會找我打司。誰都不想要一個不聽話的律師。

而且,送一個十九歲孩坐牢,并不會讓我到輕松。

也許hellip;hellip;我可以瞞真相,照舊打,如蘭秀蓮所愿,讓站上被告席。

反正,除了我倆之外,沒有第三人知道真相。

這樣做,和我都滿意,win- win。

該怎麼選?

上學時,我曾困擾過:當真相與當事人利益相悖時,作為一名律師,該怎麼做?

但是,當我以 first class honour 畢業,卻拼不過二世祖時,曾經的迷茫和困顯得毫無意義。

我有的選麼?我沒得選。

我不能一直無地等待下去,不能一輩子窩在深水埗。

我要上庭,抓住這個可以出名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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