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住雙眼」后,抉擇就不再那麼艱難。
我決定mdash;mdash;
掩埋真相,將蘭秀蓮推出去。
當得知我的選擇后,流著淚道:「謝謝hellip;hellip;」
8
我和東仔四奔走,搜集證據,制定辯護策略,為上庭作準備。
按照蘭秀蓮的要求,蘭潔被排除在證人清單之外。
蘭潔很費解,畢竟是最能證明林志強長期家暴的人。
多次找到我,被我以各種理由,搪塞過去。
開庭的那天上午,再次找來。
「方大狀,讓我上庭作證吧。」
「證人清單已提審核,現在想加也加不了了。」
蘭潔惱怒:「你怎麼回事?我總覺得你在刻意阻攔我上庭。」
我很無奈,何必明知故問?
的媽媽做盡一切保護,不想暴在眾人的審視中,不想讓在控方質詢中出馬腳。
「你是什麼狗屁大狀!你本不是真心幫我們!」
「每一個證人,每一道程序,我都是經過考量的。你清楚這點,就夠了。」
蘭潔慢慢皺眉頭:「你是不是知道我撒謊了hellip;hellip;所以排除了我。」
我沒說話。
蘭潔:「好!我跟你坦白。我承認我瞞了事實,因為擔心我媽,那天我的確去了長洲島。但我打不通的手機,所以沒找到。
「當晚,我為了省錢沒住旅館,在一個通宵營業的冰室里坐到了天亮。中午時,我終于聯系上了,得知已經坐船回去,我也就回去了。后來,在新聞里,知道了林志強的死訊hellip;hellip;」
聽到這里,我非常錯愕。看的樣子,不像騙我。
「你媽媽清楚你當晚的行蹤嗎?」
「嗯,我告訴了。」
「那你為什麼要撒謊?」
「我媽叮囑我的,怕我被牽扯進案子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我的腦子嗡嗡作響。蘭潔的話完全推翻了我認定的「真相」。
蘭潔并不是真兇。
那蘭秀蓮為什麼要誤導我?
到底在瞞什麼?
9
此時,距離開庭只剩三個小時。
我馬不停蹄開車去了收押所。
見到蘭秀蓮的那一刻,控制不住地惱火:「為什麼要騙我?」
低垂著頭,不說話。
Advertisement
我直接揭穿了:「你誤導我,讓我相信蘭潔是真兇。
「如果我去向警方告發,沒關系,有不在場證明,可以自證清白。
「如果我不告發,那真合你意,案子照舊打。
「你這樣做,就是為了不讓我追查下去,因為你要維護另一個人,那個真兇,對不對?
「告訴我,他是誰?!」
蘭秀蓮的眼眶發紅,里喃喃著:「沒有別人,只有我。我殺了人,我就是真兇。」
我定定地看著,腦子里搜索著任何可疑的影。
蘭秀蓮的姑媽兩年前去世,無子。也就是說,在港城只有兒一個親人,又有誰值得這樣包庇。
無論如何想不出答案,無奈問:「值得麼?為了別人背禍?你想過兒嗎?」
聞言,蘭秀蓮淚流滿面,不斷道歉:「對不起hellip;hellip;方大狀,我不是有心讓你為難的。要麼照舊打hellip;hellip;要麼趁現在還沒開庭,你退出吧。」
退出?
怎麼可能。
我費了那麼多心思,走到這一步,怎麼可能放棄。
我很清楚,以這個人的忍和固執,絕不會被旁人三言兩語搖。
誰又能攔住一個甘愿「引火自焚」的人呢?
如果我繼續刨問底,必然會被踢出局。
既如此,那就如所愿吧。
反正,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那個「真兇」的存在。
又一次抉擇,我不再遲疑。
習慣地「蒙上眼」。
臨走前,提醒:「提堂時不要認罪。剩下的,給我。」
10
2003 年 7 月 21 日,案件在高等法院進行了第一次庭審。
旁聽席上坐滿了記者和狗仔。
大概是覺得贏定,控方派出了一名資歷較淺的年輕大狀作為檢控。
如預料的那樣,他們依次傳召了林志強大姐、蘭秀蓮的同事、長洲島的目擊證人以及法醫。
呈上了證:、安眠藥瓶,以及兇mdash;mdash;
一塊最長直徑達 23cm 的不規則石塊。
從品格、殺機、作案手法,不斷印證蘭秀蓮就是個冷無、極其殘忍的殺兇手。
暗暗觀察到法和陪審團嚴肅的表,我的神經繃得更,思維更加專注。
Advertisement
不論形勢多麼焦灼,辯論多麼針鋒相對,我盡可能表現鎮定,把握節奏,適時出擊。
在這里,簡單說說對我方有利的幾個作。
林志強大姐林娟作為控方證人,聲聲控訴蘭秀蓮:「那時候無分文還帶著個拖油瓶,是志強好心收留。誰知這樣毒,我小弟死得好慘啊!」
到我盤問:「林士,你說我當事人勾三搭四。你是否親眼見到過?」
「hellip;hellip;這種事需要親眼見嗎。我小弟捉過!有次回家,親眼看到隔壁豬李,著子,和那個人一起,明正大在家里食!」
旁聽席嘩然。
「請你正面回答問題,你是否親眼所見,是,還是不是。」
「hellip;hellip;沒親眼看到hellip;hellip;但是hellip;hellip;」
「也就是說,你控訴我當事人勾三搭四的所有容,完全是從你弟弟林志強那里聽來的,是不是?」
「hellip;hellip;是hellip;hellip;但我小弟不會騙我hellip;hellip;」
「既然你覺得他不會騙你,為什麼會跟親戚朋友抱怨他是大話?」
「那他有時候為了借錢,偶爾是會騙我hellip;hellip;」
「你一會說他不會騙你,一會說他會騙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