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碼頭坐船至要四小時的里舟島上發生一起命案。
一家三口初次上島,父親被殺,曝尸于燈塔之上。
高溫天烈日焦灼,尸發現時已經腐爛生蟲,引得禿鷲爭相撕食,骨所剩無幾。
島上人煙稀,進出小島也只有一條路,原以為這會是個非常簡單的案子,但沒想到接下來幾天,小島命案頻出,兇手卻遲遲沒有抓到。
1
下午六點五十九分我們接到一起報警。
報警人稱他爸被綁架了,七點就要贖金。
也就是一分鐘后。
報警人要求我們即刻出警抓捕綁匪。
報警時間過于急,但不是不可行。
因為報警人所小島里舟島位置極其特殊偏遠,從碼頭過去最快也要坐船四小時才能到達,而且只有一個碼頭可以進出。
而綁匪約定的贖金地點就是小島的廢棄燈塔上。
如果拿了錢要跑,必定要經過碼頭,只要提前守住碼頭,綁匪便無可逃。
如果不跑,藏在島上,里舟島人煙極其稀,守住碼頭細細排查,抓到人只是時間問題。
分析起來簡單,但火速出警時我們總覺得有幾分不對勁。
我們能想到的,難道綁匪想不到?
選在只有一條進出之路的小島上綁架勒索,只要報警那就是甕中之鱉……
要麼綁匪是個傻子。
要麼,另有所圖。
果然下一秒,報警人的電話再次響起,驚嚇過度的聲音從里面傳來:「陳……陳警!我爸他死了!」
廢棄燈塔之上,原本約定好要贖金的地點,早已了死者的葬之地。
而綁匪從始至終都未出現。
照尸腐爛程度看,死者至已經死了三天。
所謂的綁架,只是一個煙霧彈。
綁匪真正要的,一直都是死者的命,以及悄無聲息殺逃跑的時間。
2
燈塔之上,高溫烈日焦灼,繩索捆綁下的殘余尸塊早已腐爛生蟲,尸大半骨已被禿鷲撕食了去,殘缺不堪、所剩無幾。
尤其是臉,只余一點側頜,半點兒認不出。
報警人名陸淮,他確定死者就是他爸陸正林。
殘缺骨模糊認不出來,但上的,他確定就是他爸失蹤那天所穿。
「僅靠是不能完全確定死者份的,我們需要帶回去進一步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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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陸淮所言,四天前是他們一家初次上島,以前從未來過。
這次來里舟島,是因為他要和朋友葉清結婚了。
葉清老家在里舟島,家里親人只剩一個年邁腳不便下不來床的爺爺。
這次陸淮一家上門就是婚前拜訪,讓老人家放心將孫給他。
上島的下午陸正林出去打電話遲遲未回,晚上陸淮在院子的石凳上發現了綁架信,信里要 300 萬贖金換人,地點另行通知,還威脅說若報警就撕票。
因為所小島位置的特殊,但凡綁匪長點心,有可疑人員上島勢必會第一時間發現,所以他們沒敢冒險報警,下島取了錢就直接回島上繼續等消息了。
今天下午六點多,陸淮在石凳的同一位置收到了說贖金易地點在廢棄燈塔的紙條,再趕來時就這樣了,人早就沒了。
3
我們第一時間將出小島的船只暫時封鎖了起來,碼頭那邊也守著人,有可疑之人會立馬攔下。
但現在,我們更傾向于兇手早已逃之夭夭。
畢竟他用綁架案造出的時間差,給自己留了充足的時間離開。
不過,接下來的排查卻表明,碼頭附近監控顯示,陸淮一家上島以來,除了陸淮母親蘇韻下島取過錢,只有一位村民外出采買過,其他再無人離開。
而那位采買的村民,當天去當天回,現在就在島上。
也就是說,殺害死者的兇手,還在島上?
大家一瞬間張起來,兇手明明有時間逃跑,卻沒有離開,這是為什麼?
4
死者鑒定份后確定就是陸正林。
但尸檢結果顯示,陸正林殘留的部分腐敗尸塊表皮呈現「燒焦」狀,這種腐敗并不單單是高溫烈日焦灼產生的,還有溺亡腐敗。
人溺亡出水后,高溫暴曬,一兩個小時便會如此。
現場落的頭發牙齒也可以佐證,不是禿鷲撕食扯落,而是溺亡后持續高溫導致的組織腐爛自然落。
在落牙齒和肺組織里也檢出硅藻,所以,陸正林的第一死亡現場,其實不是在燈塔之上,而應該是在海里。
不出意外,就是燈塔之下的這片近海。
但還有一個奇怪的點是,陸正林上綁了兩種繩子。
一種打了死結的尼龍繩,應該是防止他掙,而另一種麻繩,套在尼龍之外,稍稍一用力就會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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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說,麻繩的結實度不至于如此。
這樣的麻繩,更像是放置了很久……
多綁一層,卻起不到什麼實質作用,有一種多此一舉的覺,這是為何?
5
嚴重懷疑兇手還藏在島上的第一時間,我們就對島上人員進行排查,結果卻遭到了排斥。
很多人一聽有人死在了燈塔之上,就讓我們趕走,還直呼晦氣,幾乎家家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