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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政,今天法庭上,我不明白……為什麼,為什麼在你的主張里,也會判我那麼重罪?要,要十年?」

我才發現,原來是真的在上過法庭之后,才知道殺是重罪!

「許月,你一開始,覺得自己會怎麼判?」

還是低著頭,猶豫了好一會兒,才說:

「我有看過,新聞,說是家暴那種的……他打我打得那麼厲害的……一般不就是幾年嗎?」

「那些是判的防衛過當!但你這個事,明顯就不是防衛!」

抬起頭來看著我,表很是吃驚。

甚至不自覺地說出這麼一句話:

「可是,可是他說……我那樣做,是正當防衛啊……」

意識到自己說錯話,立刻就閉了。

我也驚呆了。

「他是誰?」

7

這件事,果然不只是家暴與反殺那麼簡單。

「你不和我坦白的話,我很難幫得到你了。」

連忙抬起頭,著急地說:

「是他,就是黃振南,是他那樣跟我說的!」

「他讓你掉你丈夫李準的?」

「是,那天晚上,丈夫打完我睡了之后,我接到他的電話……」

然后,他們聊了起來。

許月自然異常委屈,無人可傾訴的,跟黃振南不斷訴說著自己的悲慘。

黃振南也一直安,但后來不知為何,他突然提出一個建議:

殺死李準。

許月原本就恨死了丈夫,被黃振南這麼一說,心里居然真的產生了這樣的想法。

擔心自己的孩子。

黃振南提出,孩子的爺爺一定會養他的,畢竟他是李家的子嗣。

而不再需要跟家暴的父親在一起,這對孩子來說,也許也是一件好事,畢竟擁有那樣的父親,還不如沒有。

他還說,被家暴后反抗、殺死丈夫,最多是防衛過當,也就是三至七年的刑罰。

如果律師得力的話,甚至還有判緩刑的。

為了證明這是真的,他發了不家暴反殺的新聞給許月看。

況且,他還繼續表示,在殺死李準之后,雖然作為罪犯會失去繼承權,但李準留下來的房子會由繼承第一順位人,也就是李志明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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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后出獄,仍然可以作為監護人拿著這筆財產,好好地補償孩子,讓他健康地長。

就這樣,這個被打得遍鱗傷腦子發熱的人,居然全都信了。

黃振南為掃除了所有的后顧之憂。

所以才會下狠手,殺死自己的丈夫!

8

聽完的訴說,我覺得匪夷所思。

一個普通人,應該不能隨口就說出,「防衛過當」的刑期是三至七年這種事的。

更不可能知道,許月殺死李準后會失去繼承權,產都會由李志明繼承。

因為他說的,全對。

據《民典法》規定,許月殺死被繼承人之后,將失去繼承產的權利。

產則會由其他繼承人順位繼承,毫無疑問,第一順位就是李準與許月的五歲兒子。

但是,這里有個很明顯的,應該是黃振南故意不提的。

「你殺了李準,你覺得孩子的監護權還會在你手里嗎?你覺得李準的父母都是傻子嗎?」

許月目瞪口呆,說不出話來。

了。

本來,兩人前男友朋友關系還好解決,只要黃振南出庭,咬死兩人沒有任何關系就行了。

但,現在的黃振南,到底什麼況?

如果兩人沒有出軌行為,那他為什麼要教唆許月殺?

現階段,我能想到最好的辦法,就是把他拖進案件里來。

如果能讓他為共同被告,這樣還有可能讓許月的刑罰減輕一些。

但這需要證據。

我拿出許月的手機,查看跟黃振南的聊天記錄,發現雙方本沒有在文字上留下關于殺死李準的容。

雖然有幾個新聞鏈接,但沒有前因后果,本不構教唆。

他太小心了,他什麼都懂,他是故意通過電話談來「指導」許月的。

而許月肯定沒有錄音。

這意味著,完全沒有證據。

9

我再次去拜訪了黃振南。

在他家里。

沒有過多寒暄,我直接問他:

「你是在教唆許月犯罪,你知道嗎?」

他點了點頭,反問道:

「是的,有什麼問題嗎?」

在沒有任何證據的前提下,我沒想到他會承認得那麼干脆。

我倒是懵了:

「你不怕我錄音?」

他懂得仿佛比我還多:

「你是個律師,你也清楚,錄音證據必須是在合理的場所進行的,不可采取竊聽錄的方式,由此取得的錄音資料會因為手段違法而被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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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早就料到會有今天的會面了。

「你為什麼要那樣做?李準哪里得罪你了?」

黃振南卻反問我:

「我心疼前友被打不行嗎?家暴是真的吧?許月上的傷是真的吧?當爹的打五歲小孩是真的吧?我還需要其他特別的理由嗎?」

我沉默了。

我也看過許月的驗傷報告,好幾次都到輕傷標準了,但李準也始終沒有被制裁過。

他確實需要被制裁,但這并不妨礙黃振南,是有目的地去實施這一系列行為。

「他該死是一回事,你也不是個好人,但凡你真是心疼過許月的話,那麼昨天的法庭,你就應該出現在被告席上了!」

如果他真的只是心疼許月,那麼為了不讓被重判,他大可以直接承認教唆許月傷害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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