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氣的速度與車速也有一定的關系,車速越快,得越快,車速越慢,得也越慢。
總的來考慮,張相平從半島酒店到棲路,僅兩千多米,大概三分鐘左右就到了。既然不能扎氣有聲音的大,小又沒法兒在三分鐘時間里讓胎從視覺上看出氣了,唯一的辦法,就是放一排多枚組的扎胎釘。需要幾枚才能有恰當好的效果,還需要再進行實驗。
好在現在的多次實驗已經有一定眉目了,徐策相信這幾天就能得出最后的結論。
他費力地挖下在胎上的扎車釘,隨后從后備箱里拿出兩個新的胎,自己用千斤頂換上后,把破胎放回了后備箱里。
每次實驗,他都會把舊胎拿下,弄回家自己修補,換上好胎。
用不了幾次實驗,整個胎都將廢棄。
雖然這麼做,本很高。但如果把胎拿去店里修補,胎上這種特殊的扎胎釘留下的痕跡說不定會引起修車小工的注意,萬一在以后犯案后,警察想到對修車店進行排查,很可能暴自己。
盡管實驗費錢,但同自己的生命比起來,當然生命更重要。
徐策重新回到車上,把車開到了附近一家修車店,下了車,過小工:“米其林的胎有嗎,我要買兩個。”
小工好奇道:“老板,你上星期也買了兩個哦。”
徐策眉頭微微一皺,這才注意到,這家修車店上星期確實來過,偏偏又是上次賣他胎的那個小工,這家伙的記憶力真讓人討厭。
他每次購買新胎,都想方法盡量找不同的修理店,這片郊區的地理位置他不太,所以才會間隔不到一星期,就來到同一家,而且偏偏遇到個記憶力好的小工,看來再也不能來這家買胎了。
徐策只能嘀咕幾句,說可能遇到小人了,家里另一輛車兩次都被人扎了胎,而且扎得很厲害,補不了。小工倒也沒再啰唆。
趁補車的工夫,他又想到了對付張相平的一系列細節。高棟還沒給他引薦張相平,估計他們這些天依舊忙于偵破李國的案子,沒有時間。
案發至今已經有一個多星期,也許過個幾天,他們案再無進展,也該歇上一歇,高棟到時應該會幫這個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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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了,他原本的計劃中,本不會出現高棟這個同學,即便高棟不幫忙,他也有辦法拉上張相平的關系,完計劃。
多了個高棟,他不知是福還是禍。
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
高棟正躺在椅子里冥思苦想,辦公室門響了三聲,高棟坐直,說了句“請進”。
進來的是陳隊,高棟道:“查怎麼樣了?”
“那兩個事業單位買料的人已經確認過了,他們都是單位的辦事人員,平時沒有任何異常行為,料買回去是用于單位里的宣傳工作,沒發現任何疑點。”
高棟似乎早預料到這個結果,沒說什麼。
陳隊又道:“派出所的民警去林嘯家里走了一趟,聽他們說,林嘯所租住的文峰公寓家里沒人,也沒有留下字條,東西整齊,沒有被翻的跡象。我跟派出所所長說了,縣局領導的意思是先記錄況,暫時不要立案。”
高棟嗯了聲,想了想,道:“那個文峰小區有監控嗎?”
“這是縣城比較高檔的幾個小區之一,肯定有。”
“查一下他最近一次什麼時候回家,最近一次什麼時候離開小區。”
“好的,我馬上去落實。”
陳隊走后,高棟又仰面躺下,思考起李國的案子。
他在半夜打完牌后,獨自開車回家,從沿海南路拐彎進棲路,開了三四百米的距離,到底遇到了什麼況會讓他半路停車?又遇到了誰會讓他打開車門,讓兇手上車?
這點依舊是破案的關鍵點所在。
而最主要的是,兇手究竟是怎麼來到棲路上蹲點的?
監控中,凡是行人,都很容易排查,只要看是否在短時間離開下個監控,就能判斷此人是否滯留在路上。
唯獨是坐車來的。
兇手一定是坐車來的,而且一定坐在了后排的車位上,這樣監控才會拍不到。
但據犯罪心理學的常識推斷,兇手是一個人,沒有同伙,那麼開車的司機應該和兇手沒關系才對。可是所有當晚經過棲路的車輛都排查過了,司機都表示沒有人在半路下過車。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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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棟始終想不明白這其中矛盾點的出現是因為差在了哪里。
難道這次兇手是有同伙的?開車的司機是他的同伙?
也或許是幾百輛車子的排查工作繁重,自然沒法兒對每個當晚的司機做詳細筆錄,很容易出現紕,公安在排查中疏忽了?
但現在已經錯過了黃金調查期,案發已過十天,就算現在找到當時搭載兇手的車輛,只要兇手不是長得奇形怪狀的人,司機也一定記不清楚他的容貌了。
當時案發之初,高棟定下了五個方向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