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廣場45號,是藍凰最早的店面。
租約一簽就是十年,夏曉蘭很早前就打定了租久了就自己買下的主意。
後來劉芬和李梅拆夥,將商都的藍凰店面留給李梅經營,租約自然轉到了李梅名下。等到於將小樓送給夏曉蘭,李梅就更不慌了。
和外人談不妥生意,和外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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