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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追兇===
乾山,李家營地。
李可法面沉,看著這片營地,水牛縣的衙役正在忙碌,仵作在檢查地上的尸骨。
他是李簫鼎之父,水牛縣的縣丞。李家勢大,水牛縣的事,上下都是他說的算,縣令不過是個擺設。
他有三個兒,只有這麼一個兒子,現在兒子卻死了!
他從丁家那里得到消息,趕到此地,發現兒子已經被邪吃了,只剩下白骨!
包括跟著李簫鼎的那七個錦衛,也統統葬在邪的口中!
“大人,屬下詢問了丁家的人,丁家應該沒有問題。”
一個三十許歲的青年快步走來,劍眉星目,軀高大,肩膀寬厚,著紅,頭戴帽,背后背著一個奇怪的武,像長槍不是長槍,一端有槍頭,另一端三管子焊接在一起,像是錘子。
此名三眼火銃,威力甚大,比等閑法還要厲害。黑鐵管子里塞滿火藥硝石和霹靂子,點火便會迸發雷霆之力,霹靂子如利箭般激百步,傷人于百步之外!
而霹靂子是一種鉛彈,圓圓的,十個霹靂子一兩重,中空,里面塞滿了火藥,擊中目標便會炸開,威力極大。
此人是水牛縣衙典史諸葛劍,很有能力的一個人,可惜家世不行,只能在縣衙做個典史。
諸葛劍躬道:“昨天下午,丁家的四小姐派了一個名紫萼的婢前來,打算聯絡兩家誼,親近親近,不料天將晚,紫萼還是沒有回去,因為擔心紫萼出事,便又派人前來,這才發現營地出事。只是那時天已經昏暗,他們只得退回丁家營地,以至于公子的被邪和野糟蹋。”
李可法冷冷道:“你的意思是,我兒并非死在邪的手中?”
“公子是為人所殺。”
諸葛劍道,“屬下仔細查看過,從現場來看,出手之人沒有用法,也沒有用符文,而是憑借一柄小刀和拳腳,在短短一息時間,掉九個人。一息之間他一共出手十三次,傷最多的人,也不過挨了他兩記。”
他觀察得極為細致,雖然李簫鼎等人只剩下了骨骼,但他還是從骨骼上的蛛馬跡以及地上的腳印,判斷出陳實出手的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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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可法面沉如水,詢問道:“還有呢?”
“他出手十三次,殺害九人的過程中,在場所有人都沒有來得及施展出法。甚至連法都沒有準備好,便被他格殺。”
諸葛劍繼續道,“此人的材不高,只在五六尺之間,但是卻極為強健、有力,一丈之,他的拳腳可以瞬息而至,奪人命!他的拳頭,可以直接碎骨骼!”
李可法皺眉,修士煉的可不多。
“用力士符可以做到如此強橫的軀。”
諸葛劍道,“祭出力士符,瞬間獲得黃巾力士的神力,暴起殺,雷霆萬鈞只在一瞬!不過此人,用的并非力士符。”
他話鋒一轉,道:“我檢查過符箓燒盡留下的灰燼,營地中所有人,只留下了兩道符箓灰燼,這兩張符,都是護金鐘符。而且使用者,應該都是公子。所以殺者,必是一個材矮小的煉的修士!又或者是,一個修金丹的高手,想瞞自己擅長的法,故意用拳腳和刀來殺。”
李可法皺眉道:“此人殺了我兒之后,立刻遁逃,人海茫茫,該如何尋到這個兇徒?”
諸葛劍正道:“此人留下了馬腳,因為他還帶來了一條狗。”
李可法怔住,他并未看到地上的狗爪印。
水牛縣衙的幾十個衙役,都沒有發現狗爪印。
“地上有狗啃過的骨頭。”
諸葛劍手心里托著一塊骨頭,道,“這種咬痕,是犬齒留下的痕跡。而且在桌子上,還有一些朱砂塵。那麼來人的份便呼之出,此人必是帶著一條黑狗的符師,公子請他來,是來畫符的!畫符要用黑狗,黑狗氣最重,是研磨朱砂的好材料。因此這條狗必是一條黑狗!此人材矮小,又是符師,帶著一條黑狗,想要查出他的份,并不麻煩。”
李可法聞言,舒了口氣,符合這種份的人實在太了。
“還有一條途徑,那就是招來我兒的魂魄,問出真兇。”
李可法道,“你去備些招魂符,準備招魂。我也想見見我兒……”說著,眼圈不紅了。
諸葛劍遲疑一下,道:“大人,屬下適才已經自作主張,已經招過一次魂。沒能召來公子的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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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可法怔住,不解的看向他。
諸葛劍小心翼翼道:“不僅召不來公子的魂,其他人的鬼魂也無法召來。死在這個符師手中的人,魂魄都消失了。”
李可法怔然的站在那里,神態頗為悲涼:“我兒的魂魄消失了?此人在殺時,還能把我兒的魂魄吃了不?”
諸葛劍想了想,道:“屬下有個猜測,那就是此人上必有邪祟。只有邪或者祟,才有能力吃掉鬼魂。這個符師,可能養了邪祟,也可能是被邪祟附。”
這種事之前也出現過,邪祟附,混跡在鄉鎮中吃人,可以在短短幾天功夫便將一個鎮子里的人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