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朋友在一起的第七年,我發現他不想和我結婚。
我平靜地搬離了和他一起住的房子,取走了共同賬戶中屬于我的一半錢。
我想,給我們的七年留一個面吧。
01
周五晚上,跟李時勻的朋友一起聚餐,這次是祝賀他朋友跟朋友領證了。
「恭喜恭喜!」
我舉杯和他們慶祝,對于兩位新人是發自心的祝賀。
「打算什麼時候辦婚禮辦酒席啊?」
飯后,一起收拾好碗筷,他們男生到一邊打游戲去了,而我們生也開始閑聊。
「這個還沒定下來呢,還得雙方父母協商著來。不過估計起碼都得半年后了,備婚流程太多了,估計很累,還是想時間充裕一點好。」
「也是哦,又要試紗,拍婚紗照,訂酒店、酒席,還有攝影和跟拍,化妝師之類的,聽著我都覺得頭大。」
「你頭大什麼呀!你個已婚婦,這些流程都走過一遍了!」
「我走過了,你也走過了,現在是楠楠即將走,馬上就到敏敏了吧?」
們揶揄地看向我,眼里閃爍著名為八卦的芒。
「話說,你們打算什麼時候結啊?長跑也該結束了吧?」
「哎呀,快了快了,一天比一天快。別說我呀,今天主角可是楠楠,你們鬧去。怎麼著也得先吃了那一頓才到我吧。」
我被看得不好意思,只能應付兩句岔開話題。
轉頭看向一旁的李時勻,他也正好看向我,我們相視一笑,默契十足。
等到聚會散場,我和他一起回到我們住的房子。
「老婆,他們都在問我們什麼時候結婚。」
剛進屋,他就摟著我的腰,低頭在我頸窩蹭蹭,像一只撒求的大型犬。
「結婚,得先買房啊……」
兩年前我們就已經說過結婚的話題了。
因為我和他都不是本地人,只是在 A 市打工,所以我真的很想在這座城市擁有一套房子,擁有一個家,屬于我們的一個家。
我很認真地和他說過,漂泊在外打工沒有什麼歸屬,所以要結婚的話,買房是必需的。
他也很認同我的說法。
第一次和他見家長的時候,他父母很好,很友善,還說如果我們買房的話,會替我們給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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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領證,再買房也可以吧?不是說不買房啊,而是把這件事先緩一緩,先結婚。」
他看著我,臉上的神不像是作假。
「你也知道我在創業,需要投資和資金,我想把買房首付的錢投到亞馬遜里,等有收益了我們再買房。我們就先領證結婚,這樣等我亞馬遜那邊有起之后,手里有了余錢了再買房,還貸的力也不會那麼大不是嗎?」
他這話聽得我有些蒙,他在創業我知道,我也支持。
他要用家里給的首付錢去投資他自己的創業,我也沒意見。
但是,說好的,買了房再結婚呢?
為什麼現在變了,先結婚,再買房?
「可是,我們一開始不是說好了,先買房再結婚嗎?你要創業推遲買房,那我可以等你賺到錢了能夠負擔首付和房貸之后再結婚領證啊。」
多年看知乎狗文和離婚律師直播的經驗告訴我,這里面不太簡單。
他創業不一定能保證是賺錢的,他要拿他爸媽給的首付錢去賭,我沒關系,畢竟這錢說到底都是他家的。
可是他想和我結婚,這一筆錢的意義就不一樣了,這是可以說是我們未來小家的啟資金,是我們的保障。
他要拿我們的保障去賭,賭贏了倒是還好,萬一賭輸了呢?房子沒有了,還得背一債嗎?
他那麼著急和我結婚,是想和我風險共擔嗎?
我盡力制住腦子里的胡思想,不愿意用最大的惡意去揣測這個同舟共濟七年的人,我不希這個相多年的人,那張人皮之下包裹著的是黑的心腸。
所以,我還是耐著子想聽聽他的說法。
「敏敏,你的意思是沒有房子就不結婚嗎?那你跟我在一起,到底是因為喜歡我還是因為我家答應買房子呢?」
然而,我的好脾氣沒有迎來好的回答,李時勻緒開始激起來,他就差指著我的鼻子罵我拜金了。
02
我的心涼了,他怎麼可以這麼曲解我的意思呢?
「李時勻你說的是什麼話?!
「我跟你在一起的時候,我知道你家會給我們出房子的首付嗎?!
「我要是圖錢,我要是拜金的話,我為什麼不直接找一個能全款買房的人嫁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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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你家答應買房子?你家只是出首付而已,婚后我們還是一起還貸的好嗎?更何況,現在首付都不愿意出了,你還拿首付來說事兒。」
我想要房子,除了想要一個家之外,還想要一個保障。
在社會中好像找不到歸屬,嫁人之前,住在父母的家里,嫁人之后,住在丈夫的家里。
而一旦離婚了,就好像沒有了家。
因為大家都會說:嫁出去的兒潑出去的水。
當一個人出嫁后,原本的家里就沒有的地位了。
離開悉的家,來到夫家,就好像一個客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