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笑著手上我的臉,語氣難得溫。
他說:「正常來說,一束玫瑰的確花不了這麼多錢。可是熙熙不一樣,只有三千塊的玫瑰才能夠配得上。西棠,你別小氣,就三千塊而已,你再多打一份工,不就賺回來了嗎?」
溫的語氣里帶著明顯的拙劣,一字一句都像把鈍刀子,毫不留在我心口上。
我看著他,耳邊則不斷回著他剛才說的這句話。
心口有些難,卻還是不死心,然后又問了一遍:「阿昀,你在開玩笑嗎?」
我是孤兒,他如今也是孤兒。
沒有父母能夠托舉,又要治療疾,每一分錢都必須打細算,為此我累到幾度暈倒。
我不求他多,只要他能夠每天都多喜歡我一點點,這便足夠了。
可現在看來,好像并不是這麼一回事。
之前,他好像真的是一點都不在乎我。
聽著我的話,沈昀微微挑了挑眉,冰涼的手指劃過我臉頰,帶著陣陣刺痛。
「付西棠,熙熙和你不一樣,配得上天底下所有最好的東西。沒有這三千塊錢,我可以不治療疾,但是不能沒有玫瑰,你明白嗎?」
我是真的很喜歡沈昀,喜歡到可以為他奉獻一切。
可他如果永遠都不能給我一點點好的反饋,那麼再深的,也注定會被消磨殆盡。
至在這一刻——
聽著沈昀的話,我忽然就覺得很可笑。
也覺得真是沒意思了。
2
我和沈昀的相識,遠比他以為的要更早。
外婆去世后,我就了孤兒。
我一個人吃飯,一個人上學。
生活好像就是一潭死水,永遠都激不起半點波瀾,渾渾噩噩度日。
直到那一天——
我放學回家,路上遇到了幾個小混混,他們要我保護費,不然就要打我。
可我真的沒有什麼錢。
僅有的幾十塊,如果再被他們搶走,我或許會死。
在被打死和死之間,我其實一個都不想選,可人被到絕境,總是會崩潰的。
我握著錢,死也不肯松手。
混混一個掌甩在我臉上,頭昏腦漲間,我有些看不清眼前方向。
再后來,就是比較俗套的英雄救。
沈昀忽然出現,憑一己之力打贏了所有混混,然后親自送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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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走時,他像變戲法似的,變出了一塊草莓蛋糕。
草莓蛋糕很甜,甜到了我心坎里,那應該是我這輩子吃過最好吃的蛋糕了。
我記住了草莓蛋糕的天,也記住了送我蛋糕的人。
沈昀,我喜歡他。
可我們的相遇,只有我記得,沈昀轉頭就忘記了我的存在。
不過沒關系,我有了目標,知道自己要做什麼。
所以我拼命和沈昀考上同一所大學。
因為老鄉的緣故,在大學里我們有了認識的契機,又順理章了朋友。
大學四年,我始終陪在他邊,牢牢占據著朋友的位置。
但喜歡一個人,真的很難藏。
我并不清楚他對我的想法,只是從他越來越溫的態度里,我覺得或許我能愿真。
可我還沒等來那一天,就先等到了沈昀出車禍的消息。
一家三口,除了沈昀外,都當場亡。
而沈昀也因此在醫院躺了足足大半年,雙落下疾,看起來完好無損,卻怎麼都站不起來。
那場意外,賠的錢也并不多。
甚至沒到一年,為了治療疾,沈昀就已經花了所有積蓄。
曾經意氣風發的年,如今卻連站也站不起來。
那些來看他的朋友眼里,大多都含著憐憫和惋惜,而這樣的眼神無疑是往他心口刀子。
也是那段時間,沈昀格大變,言語尖酸,為此嚇退了所有的朋友。
就連他曾有過好的青梅溫熙,也在這段時間里直接選擇出國留學,連告別都沒有。
只有我,一如既往留在他邊。
我不在乎他是否殘疾,僅憑著當年的那一點甜,只有他喜歡我,我就能永遠陪著他。
可后來,溫熙又回來了。
縱然再晴不定,可面對溫熙,他始終還是那個溫的大哥哥。
從前沒有對比,便也不覺得有什麼難過的。
可如今有了溫熙,沈昀一次又一次的嘲諷與抗拒,我會難過。
但我們是男朋友。
我要相信我們之間的,能抵萬難,我一直都在心里告訴自己。
可有時候,也并非能夠抵萬難。
就像此刻,他親口告訴我他給沈熙買了三千塊的玫瑰花。
這件事——
足以讓我對他的滿腔意,如冷水潑火,徹骨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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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回去的,有些渾噩。
直到走進自己的小屋。
看著四周斑駁的墻面,我才逐漸回過神。
其實,我原本也可以將生活過得很好的。
大學時,我遇到了個很好的老師,給我申請補,帶我跑各種新聞現場。
孟歸年作為師兄,無論在學習還是生活中,也都很照顧我。
倘若沈昀沒有發生意外,按照我對未來的規劃,我應該會在自己喜歡的領域發發熱。
可治療,需要太多太多的錢。
而我所學專業,更多的都是為熱而來,并非為錢財,也沒有太多的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