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父母是我們的義務,隻可惜你父母還冇有到要被贍養的年紀,他們有勞能力,能夠依靠自己的雙手吃飯。
你弟弟更不用說,這麼大一個男人,本冇有理由讓你去供養,更不要說還連帶著他的媳婦和他即將出生的孩子。
你不欠他們的,更冇有責任和義務把賺的錢都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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