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漂浮在海面上的榆木,四游,不知終點。
手里的東西,握不抓不住。
直到走進電梯,都還能聽見姜可老公瘋狂的咆哮聲。
「小點聲兒?賤人,你還知道丟人?你特麼地都不知廉恥了。」
12
肩而過的人神各異,我鎮靜抬起頭。
卻還是覺后異樣的視線能穿過我的。
這讓我特別特別傷自尊。
孟欣直地往前走,邊跟著林媛媛。
外面不知何時,竟然下起了雨。
秋風一掃,滿目瘡痍。
林媛媛從包里拿出一把傘,趕在我了外套給孟欣往頭頂上之前,撐開了傘。
孟欣垂著眼,一下都沒往我上看。
仿佛我是個明人。
這種忽視,讓我的心像是被針扎了一般,麻麻地疼痛,讓人不上氣來。
從包里拿出我的手機,遞給我。
這才看了我一眼。
這一眼,讓我心頭一震。
那種冷漠的、嘲諷的、鄙夷不屑的。
說:「顧銘,這個月底之前,我們把婚離了。」
「你轉給姜可的錢,如果沒有一分不差的要回來,我就直接起訴。」
「財產你要是還有點良心,你就給我百分之六十。」
「房子車子,都是你的婚前財產,和我沒關系。」
「如果同意,我讓律師起草離婚協議書,有什麼事兒,你直接和我律師聯系吧。」
我張了張,突然覺手抖頭暈,不上氣。
等我意識回神,才發現我抓著孟欣的手。
「欣欣,老婆,求你了,你別這樣。我就是一時鬼迷心竅,我對不起你,沒有下次了好嗎?原諒我,原諒我好嗎?」
「老婆,我們這麼多年了,你舍得嗎?是是是,我該死,我錯了。」
「離什麼婚呀,別鬧了好嗎?什麼婚前財產,都是你的,全是你的。什麼百分之六十,我的財產不就是你的財產嗎?」
「我全給你,都給你。」
什麼面子,里子的。
家都沒了,那些虛有其表的東西,算什麼?
悔恨、愧疚、自責,讓我心慌不堪。
我從沒有如此地恨自己。
恨自己為什麼管不住下半。
13
我本不想離婚。
我現在只想留住孟欣。
是我的老婆啊。
什麼時候用那種陌生的眼神看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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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吵過鬧過,可我們從來沒有真正地從彼此生命中剝離。
可現在,的眼神讓我害怕。
孟欣眼睛通紅通紅的,眼眶漸漸蓄滿淚水,直到存不下一直一直往下流。
跟水龍頭一般。
我吸了下鼻涕,跟著哭,想把往懷里攏。
可一下就推開了我,胡了下臉,而后從包里拿出一份協議,給我一支筆。
「你要真覺得對不起我,覺得你愧對我們這麼多年的,那你現在就簽了這份協議。」
我手抖得厲害,看都沒看,以為就是些財產轉讓書。
一把拿過來,就要表忠心。
可翻到最后一頁,才看清這是份離婚協議。
協議上說明財產方占比百分之八十,車子房子,都歸方名下。
欣喜的心一下子冷卻。
這份協議是什麼時候準備的?
為什麼這些東西,像是早有打算?
這些疑團,像是兜頭澆了我一盆涼水,心涼。
我收起筆,緩慢抬頭看孟欣。
孟欣的表也在我收筆的剎那,轉為了然與嘲諷。
「怎麼,你剛說了什麼話,三秒就忘了是吧?」
是,我是說過財產全部歸。
可那是在我們沒有離婚的前提下。
都不是我老婆了,憑什麼把我的婚前財產,車子房子都給。
那我住哪里?
開什麼車?
何況,不就屁大點事兒嗎?
不就玩了玩,犯了是個男人都會犯的錯嗎?
怎麼就沒完沒了,鬧離婚呢?
就算離婚,也得跟著法律走,憑什麼你想要六十、還是什麼八十,就得給你啊?
多大臉啊。
現在的婚姻法規定,必須夫妻雙方破裂,才會判離婚。
像這種捉在床的出軌行為,都算不上過錯方。
和分多分財產,沒有一錢關系。
何況夫妻雙方但凡有一方不同意,這婚就離不了。
我就不信了。
我就不離能怎麼著?
耗著唄,反正我本沒有離婚的想法。
14
就這麼一會的時間,孟欣就等不及了。
拉著林媛媛的手,嗤笑一聲,轉就走。
我緩慢移視線,盯著那個悉又陌生的背影。
和從前不一樣,脊背繃直,有些倔強。
我從兜里掏出煙盒,甩出一支煙叼在里,不不慢沖著背影喊。
「老婆,我什麼都可以給你,唯獨不同意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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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這關,別說我了,爸媽那關都過不了。
我跑了幾步鉆進車里。
隔著雨幕,那疾走的行人,仿佛一只只勤勞的螞蟻。
靜下心后,我先打電話給汪洋。
剛接通,汪洋就哀聲求我。
「大哥,我求你了,別再給我打電話了。兄弟一場,你別拖我下水好吧,你行行好,別再把兄弟的家給搞散了。」
我氣急了,冷笑一聲。
「怕啊?真以為自己一清白啊?誰不知道誰啊?行了行了,這是我最后一次打你電話,我就問問你,到底怎麼回事?我老婆是怎麼知道我位置的?是不是你們中間,誰背刺老子,專給我老婆告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