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其實對于章大人來說,能讓辰王殿下留宿一夜,就已經值回那五百金里的四百八十八金了。
畢竟,我這種鄉下人就像送上貴人餐桌上的野味。
偶爾吃一次嘗個鮮好,頓頓吃是要鬧肚子的。
他早就和夫人商量好要將我當作歌姬養在府上,專等辰王殿下想吃野味時拿出來招待一頓。
至于過慣了三天九頓生活的我本人,這好日子簡直做夢都不敢想,哪還會挑。
是以,當辰王殿下淺淺瞇了一會兒打算起時。
我立刻忍著腰酸背痛爬起來替他更,并且想好要殷切誠懇地目送他離開。
可辰王殿下不知是對紫竹調還是我本人有些上頭。
竟在我送他出門時穩穩牽住了我的手,拉著我一起穩步離開。
乃至迎面撞上早就恭敬等候在一旁的章大人時,也未停下腳步。
只淡聲道了句:「人我帶走了,你做得很好。」
如此,章大人在喜提上京城功往辰王床上送人第一人名號之后,又迅速升級為功往辰王府后院塞人第一人。
他的表堪稱欣喜若狂。
從今往后,他可就不單純是忠勇侯的婿了,他還是辰王殿下的親信。
就連他老丈人見到他也得給他三分薄面,不能再頤指氣使了。
03
而我是在隨辰王殿下回到王府之后,才真正弄清楚風霽月的辰王殿下到底為什麼會對我這樣一個鄉下人興趣的。
他說那天在酒樓上聽見我唱的紫竹調,讓他夢回三年前奉命巡視平江府,在姑蘇遇刺時的經歷。
那天,他帶的人死的死,散的散,為了徹底躲開刺客,他在剩下的唯一一個親信掩護下跳進懸崖下的澄江。
又潛在水底游了很久才敢上岸。
為免暴行蹤,只能藏在一戶農人家的棚里,打算等到夜深人靜時潛后廚找點吃的。
哪怕是一碗刷鍋水也行。
反正他是真了。
沒想到好不容易等到農人一家忙消停后,卻聽那家的養媳哭著求婆母可憐可憐自己。
已經一天沒吃東西了,實在擔心自己得一覺睡死過去,明早不能起床伺候婆母穿,給婆母做早飯,還得勞煩婆母將自己的一把瘦骨頭扔出去,臟了婆母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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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鬼投胎啊,一天天就知道喊!」
那家的婆母扯著嗓子罵了一陣之后,終于大發慈悲,讓孩去把后廚鍋臺上放著的一碗刷鍋水喝了。
「里面還有不碎鍋呢,夠你這死丫頭填飽肚子的了。」
孩千恩萬謝,跑進后廚,端起早已涼的刷鍋水狼吞虎咽吃了起來。
完全沒發現躲在灶臺后虎視眈眈的男人。
直到他不小心踩到一木柴,發出的聲響在寂靜深夜的襯托下被無限放大,顯得尤為刺耳。
孩捧著碗,瞪大眼睛盯著他,嚇得一不敢。
屋睡覺的婆母以為是孩搞出的靜,立刻扯著嗓子不干不凈地罵起來。
辰王雖然了傷,但這時幾乎已經起了殺心。
卻見那孩在瞥見他口的漬后,悠悠啟唱起了歌。
吳儂語,音調婉轉。
大約是奉承婆母賢良大度,如同救苦救難的菩薩之類的話。
他聽不太懂,只覺孩嗓音十分人心。
那婆母聽了也不再罵,只斥了一句:「小蹄子,當心點!要是打碎了碗,我就剝了你的皮。」
后來,孩不僅將自己手上的半碗刷鍋水分給了他,還將他藏在后山的一個山里,每晚準時帶著半碗刷鍋水和提前搗碎的草藥來幫他療傷。
漸漸地,他便知道孩每次干活勞累,走夜路害怕,有意討好婆母時所唱的那些同一個調調,歌詞卻千變萬化的曲子,名喚紫竹調。
是姑蘇鄉下的一種民歌小調。
是了,那年我十三歲,卻已在林家做了八年養媳。
經驗十分富。
深知如何不去婆母逆鱗,什麼況下向討要飯食會功而不會招來一頓毒打。
至于辱罵,早已是家常便飯。
那天我之所以會幫他,主要是迫切想把這大麻煩送走,以免引起婆母注意。
平常鄰居家的狗丟了婆母都會扇我一掌,說我不長眼,家里進了來路不明的人這麼大事,不管死沒死人,丟沒丟東西,都會抄起木把我打到半死的。
其次才是覺他長得好看不像壞人,又了傷,還可憐。
反正我平常進山砍柴偶爾也會救助一些了傷的小。
都是一條命,這沒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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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那個傷沒好就直接玩起消失的人竟然是辰王殿下。
難怪看他有些眼。
更沒想到的是他竟然還念舊。
我也真是時來運轉了。
04
辰王行三。
從那天起,我在他的要求下開始喊他三郎。
用我甜的嗓音,外帶點吳儂語。
他喜歡得不得了,夜夜宿在我居住的紫竹院,各式各樣我從未見過用過的飾飯食流水般地送到我面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