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這樣折磨迫自己親生兒的爛人就該永遠活在廢墟里,日日夜夜經千刀萬剮的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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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這一切,我把自己鎖進兒的房間。
在存放年舊的箱子里,我找到了一件我從未見過的旗袍、幾千塊現金和一本日記。
日記里記錄著高中三年,兒難以向外人抒發的緒。
大部分是負面的。
看完之后我簡直恨了自己,恨自己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忘了關心兒的和心理,只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的績上,以至于的喜怒哀樂、真正的好和夢想我一無所知。
母不像母反而更像仇人。
兒寫道:【如果這段畸形的母關系里,我和媽媽只有一個人能活下來,那請讓活著吧,如果沒有我,或許媽媽會有更好的人生。】
所以,這就是兒沉睡不醒的原因嗎?
不想和我魚死網破,所以把活著的機會留給我?
46 歲的我經歷過親、的背叛,經歷過職場和人生的失意,都不曾崩潰,但此刻,我崩潰了,我抱著兒的日記嗚嗚哭得像個孩子。
是我自己丟掉了這個世界最我的人。
是我害得兒沉睡不醒。
我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把青青救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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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幸的是,我的反抗并沒有讓邊的人懷疑兒換了芯子。
每個人都對此表示理解,就好像們已經默認兒總有一天是要崩潰發瘋的。
這樣也好,我能繼續任務。
之后幾天,另一半靈魂在家人的勸說下允許我獨自在房間里學習,但必須打開房門,而就搬了一把椅子坐在門口一邊監督我一邊責罵我:
「這麼簡單的數學題你都能做錯?你腦子被狗吃了?
「作文里怎麼有兩個錯別字,重寫!
「理卷子你這麼快就做完了?是不是抄答案的?像你這種學習態度,讀書干什麼,去當小姐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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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不耽誤兒的復習進度,我忍了三天。
初四,是兒十八歲生日,我決定去幫兒實現的生日愿。
早上六點,我拿著兒存下來的獎學金,買了最早一班前往海邊城市的高鐵票,吃蛋糕、騎共單車、踩踩沙灘,最后找了一家攝影工作室拍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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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在日記中說喜歡建筑學,喜歡林徽因,所以我選了兩套旗袍。
萬萬沒想到,在公園湖畔拍照時,另一半靈魂和民警出現在眼前。
「貨,穿這樣你想勾引誰?」
另一半靈魂劈頭蓋臉地扇了我一掌,像憤怒的獵豹一樣沖過來扯我上的旗袍,民警和攝影師試圖阻攔,反將怒火燒到攝影師上:
「警察同志,肯定就是這個男的騙我兒離家出走的!
「我兒一向很乖,這兩天突然大變,看來就是為了生日這天跑出來約會!
「他這相機里肯定有我兒的照片,我兒今天剛年,如果他之前就和我兒睡過肯定違法的!」
人群里不明真相的吃瓜群眾對著我指指點點,可另一半靈魂仍在惡意造親生兒的黃謠。
我不敢想象,如果今天站在這里的人就是兒本人,會不會絕到跳湖輕生。
不,不能讓這種事發生。
兒不能死,該死的是不講理的媽!
「林秀云,你去死啊!」
我力一沖,猛地把另一半靈魂撞進冰冷刺骨的湖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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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察的介下,我爭取到住校的機會。
離了另一半靈魂的掌控,我本以為日子會過得輕松一些,但當我真正代替兒為高三學生,才知道原來高三的學習遠沒有我想象中那麼簡單。
兒所在的重點班競爭尤為激烈,我一時間沒適應,英語小測只考了 121 分,被老師去談話。
「青青,老師知道你家里最近出了一些事影響了你的狀態,一次考不好沒事的,老師相信你很快就會調整過來,你不用太在意這次分數,咱們大膽往前看大步向前走。」
我愣在原地半天,悄悄紅了眼眶。
明明退步那麼多,老師卻并沒有責怪兒,反而鼓勵兒相信兒。
可我,只是因為兒英語沒考到 140 分以上,就當眾在年夜飯上審判兒,說只能去當乞丐。
我現在恨不得穿回去扇自己兩掌,我這個當媽媽的人還不如老師關心兒
為了盡快找回兒的學習狀態,住校期間我每天都是最后一個離開班級的。
有一天晚上,我遇到了霸凌兒的那幾個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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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正因為搗蛋被老師留堂,心不好,言辭舉明顯比往常還更過分:
「喲,男人婆,你這麼晚還在學校里晃悠是想嚇死我們嗎?
「聽說你那個媽被你推進湖里了,你這麼彪悍難怪天天頂著個男式頭。
「怎麼不說話?你喊聲大哥,我就收你當小弟怎麼樣。」
說著說著一個男生探手過來扯兒的頭發,我氣上涌,捉住他的手,用盡所有力氣往后掰,疼得他嗷嗷大,很快就引來了老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