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是他買的。
想起隔壁菜攤小妹說的,云彌是王恬恬時的老家,兩人要在這里宣。
想必是為了買的。
我站在大門前,猶豫了片刻。
他回頭:「怎麼?后悔了?」
我輕聲道:「王恬恬的服,我還沒還。」
不知道他到底想做什麼,但總歸不合時宜。
我想提醒他,他有朋友這件事。
程勉推門進去,聲音漸遠。
「不用還,不缺那一服。」
我深吸了一口氣,跟他進了別墅。
別墅很空,沒什麼住人的痕跡。
闊大、冷清的會客廳里,程勉取了酒杯倒酒。
而后自顧自地,端著酒杯,到落地窗前欣賞山下的景。
我局促不安地站在原地,問他:「你想讓我干什麼?」
回答我的,是長久的靜默。
我又問了一遍:「程勉,你想——」
他:「服。」
我愣在當場。
多年前,我也是這樣倒了一杯酒,讓他服。
那一次,我替他清了 67 萬的手醫療費,而他則打包行李來到了我給的地址。
那是我的私人畫室。
他局促地站在偌大的玻璃房里。
我手執畫筆審視著他,道:「服。」
他面無,一件件下了自己的服。
僅剩的時候,他扣掌心的手指幾乎泛白。
我:「。」
……
人生的起落,難以預測。
那時候,我沒想過自己和他會有位置互換的一天。
我語氣平靜道:「我們說好了,不——」
他聲音仍然波瀾不驚:「我說了不睡你,就一定不睡你。」
我:「那你讓我服是想做什麼呢?我雖然缺錢,但也不會為了三萬塊供人賞玩。」
我當初讓他服,是為了畫他。
他為了什麼,辱我嗎?
他向我走近,靠在我耳邊,輕聲道:
「那三十萬,三百萬,三千萬呢?」
三十萬能讓王叔那被燒傷臉的兒去整容。
三百萬能讓二十多個家庭一口氣。
三千萬,可以撕掉大半本我的白皮本。
我沒有猶豫,開始解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