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埋名多年,網上突然有人冒充我。料說,當年轟一時的案,除了被逮捕的兩個人,還有第三個人。
那帖子全網火,有人怕兇手殺,有人譴責不早點說出來。
「我會親自復仇。」那冒充我的人,突然發了一則殺預告:「我會要他們三個債償。」
1
「你有什麼是打死不能讓人知道的?」
四年前,我李婷,沒人知道,我是一樁兇案的目擊證人。
那樁轟全國的案,害者是8歲。被網球拍打了個半死,又在監控死角施暴,手段極其兇殘,聽得人憤慨。
當時警方只抓到了兩個人,我明明知道還有第三個人,我卻選擇了沉默。
害彤彤,是我的鄰居。
還記得我剛畢業,面試失敗,躲在樓梯口哭,彤彤就跑去把攢下來的錢拿去買茶,又擔心又張地看著我:「姐姐,喝完茶,有沒有開心一點?」
每次見到彤彤,我都恨了兇手,恨不得殺了他們,喝他們的,吃他們的。
但是為了錢,為了拿到錢,讓害人更好地繼續生活下去,我做了最壞的壞人,夜夜不能安睡。
這些藏在我心里四年,我以為到死的那天,都不會有人知道。
沒想到,四年后,另一個李婷出現了,冒充我在網上料。
「轉發超過二十萬,我自然就會公布第三個兇手的份。」
「當然啦,轉發過萬,我會先送出一個小彩蛋。」
一時,轉發量瘋漲。
很快有人出的份,四年前在X報社當過實習記者,李婷。
有人策劃著要上門給李婷一個教訓。
又有人說,兇手一定殺滅口。到時,這兩人一起落網,惡有惡報,不必著急。
我早改了名,李筱君,也自慚形穢,不配記者,進了營銷公司。
惡有惡報?看到這句話,我就想笑。
被捕的兩個犯人,分別張輝和王軍,當年未滿14周歲。盡管他們都被抓了,連管所都不用去。
網友們義憤填膺,卻不知道第三個人也是未年人。
即使證據充分,也不能讓他坐牢,更何況,證據不足!彤彤只有張輝和王軍兩個人的。
在我看來,曝第三個人,除了被網友罵兩句,又能解決什麼實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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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彤急需十幾萬醫藥費,卻拿不出。家里只剩下一個當清潔工的。
談賠償吧,張輝和王軍家里沒錢,最后他們回去借錢,連結婚金戒指都上來了,勉強湊了三萬八。
我一只手攥著價值十八萬八的繳費單,另一只手還攥了彤彤送的糖。
雙手驚心魄地冒著汗。
上我全部的存款,還差十萬。
這就是現實。良心不值錢,卻可以換錢。
第三個兇手說,「只要你保守,我每個月再給你轉1萬。」
我終于湊足了醫藥費,激萬分,彤彤松了一口氣。
他們度過了難關。以爸媽車禍保險金的名義,我每個月轉他們1萬5。
曾經我以為,正義是替弱者發聲,從沒想過,我也要學會閉。
因此,這帖子一發出來,我就心急如焚,怕收不到錢,我趕快編輯微信。
「帖子不是我發的,我一定會找到,阻止料,放心!」
過了很久,那邊終于回信。
「等你解決了,我會繼續打錢。」
2
我恨得咬牙,找同事借了點錢,終于湊足了一萬五給彤彤打過去。
沒想到第一次拒收了。
「小婷,你竟然騙了我們四年!」
追問之下,才知道原來遲遲沒收到錢,就去咨詢了保險公司。實際上,那筆車險早就一次賠付過了,總共只賠了1萬多。
「哪有你這樣的傻孩子!」無奈又心疼地說:「以后不要再給我們打錢了!我們有手有腳,能養活自己!」
「那帖子,我也看到了。」
我急忙想辯解,可是又不知道該怎麼說,徒勞地張了張,什麼都沒說,只等著判我一個死刑。
沒想到卻說:「我知道!肯定不是你發的!我們還不知道你是什麼樣的人?我和彤彤相信你!」
一句話聽得我幾乎落淚。
「你自己小心些!讓兇手知道了你的存在,你肯定會有危險!你趕快要報警求助,別讓人給害了呀!」
既然不再需要這筆錢,我為什麼還要繼續保守這個?
在我編輯帖子,準備曝一切的時候,匿名者突然更新。
「家人們,轉發過萬了,我準備兌換彩蛋!」
萬萬沒想到,的彩蛋是張輝!
談賠償的時候,我就見過張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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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紀大了,不得刺激,便囑托我幫忙。
我帶了律師去談賠償,在派出所第一次見到張輝和王軍。
張輝最囂張,把往桌子上一架,嗤笑:「什麼的這麼貴啊!廁所那種才一百。我就上了一次,王軍,你上得多,你給!」
連民警都聽不下去了:「你說話注意點。」
「還不閉!」他爸猛甩他一掌,打得他摔在地上。半天沒爬起來,又跟我們哀求:「十幾萬,我賣一輩子西瓜都攢不下十幾萬。讓他道個歉,行不?」
盛怒之下,我猛站起來,指著他的鼻子:「那我拿刀捅爛你的屁,剁碎你的蛋,也給你道個歉,行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