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宋對杜佑和曹萬年道:「我決定採取三條措施,第一,有條件兌換老錢,允許每戶人家每月兌換五貫錢,兌換價格是一貫兌一貫,每月隻能兌換一次,如果重複兌換,一旦查實,杖五十,如果重複兌換超過二十貫,罰礦山服役兩年。
第二,府開辦糧鋪和鹽鋪,也是一樣的限購,每人每月五升鹽,兩鬥米,但我們接
本章瀏覽完畢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感謝您的反饋,該問題已經修復,請清除瀏覽器緩存後重試。
您的反饋將幫助我們改善閱讀體驗,感謝您的支持!
如您有更多話要說請發送至我們的郵箱 [email protected]
未注册的邮箱将自动创建账号
請不要擔心,我們不進行郵箱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