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這兒有案子嗎?是不是天天魚啊?」我問他。
「個鬼!前些天,就有個燃事故,現在調查快結束了,不過還沒有結論。」
一聽說有案子,還是燃氣炸案,我瞬間有神了。
到了局里,我就主請纓,想參與這個案子。
隊長沒有反對,馬上就讓我參加了案分析會,向大家隆重介紹了我。
「這可是市局來的余臨同志,大家要好好跟人學習!」
之后,就讓我給結論。
「余臨同志,我們這都調查得差不多了,再給你三天時間吧,你拿個結論出來。」
劉非池說,我這是預定了一口大鍋。
結論對的話,是隊里的功勞。
結論不對的話,肯定是我的直接責任。
不過,我沒想這麼多,專心研究起案來。
5.
「隊長,我申請把這個案子跟封州市的燃氣泄致死案合并調查!」
連夜看完了案件資料,我跟隊長提出了想法。
其他人像看傻子一樣看著我。
「那個案子已經結案了,是意外事故吧?怎麼合并?」
隊長讓我說明理由,我侃侃而談。
首先,死者都是已婚男,夫妻關系惡劣。
封州市的死者出軌,而東普縣的死者經常對妻子家暴。
妻子對死者有著極強的怨恨,也就意味著,有很強的作案機。
其次,死亡原因高度相似,都是燃氣泄引發。
封州市的死者吸過量燃氣,中毒窒息亡;而東普縣的死者有煙習慣,燃氣泄之后,明火引發炸。
造死者死亡的條件幾乎一樣,都是燃氣連接管落。
這也就意味著,很可能是人為,且使用了同樣的作案手法。
「那你懷疑誰?」隊長繼續問我。
「誰益最大,誰的機就越強,我覺得死者的妻子嫌疑最大。」
我的說法很快遭到了反駁。
「可們都有充足的不在場證明。死者的妻子曲瑤,在死者出事前一個星期,就去封州市了,家里發生事故之后才回家的。」
「專家鑒定那邊也出結論了,如果一個星期前就擰松了管,早就炸了,不會等到一個星期之后。就算不炸,人也早熏死了。」
我打了個響指。
「這里也高度相似,妻子一個星期前出了遠門,出事后返回。這只是單純的巧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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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呢?」他們不明所以。
我嘿嘿一笑,揮舞著手里的資料。
「最關鍵的信息在這里,這兩名妻子,舒琴和曲瑤,們是小學同學、高中同學,們倆是認識的!」
「案發的時候,們確實都不在案發地,但們分別在對方的案發地,舒琴在東普縣,曲瑤在封州市!」
「所以,我高度懷疑,這是一起——換殺案!」
我彩的論述,很快把他們折服。
我聽見有人在說,「不愧是市局來的,腦就是大哈!」
隊長依然沒有反對,他表示我可以按這個方向去查,時間上可以給我延長3天。
但是,我們比市局低一級,沒有權限去查上級的案子,讓我專注查東普縣的案子。
6.
案逐漸清晰起來,我激澎湃。
可與曲瑤的見面,又像是給我潑了一盆涼水。
是坐著椅來的,上打著石膏,上掛著尿袋,臉上滿是淤青。
并沒有否認,對丈夫的痛恨。
被打這樣,有怨氣很正常。
雖然我很同,可我心的正義,讓我有些可恥的竊喜。
這說明,的作案機很充分,我的推測不無道理。
也痛快地承認,與舒琴的關系。
「沒錯,我們是同學,上學時關系就不錯。」
「畢業之后,考上不錯的大學,在市里上班。我只上了大專,畢業之后在縣城當小學老師,慢慢的聯系了。」
我問,「7月10號到7月17號,你去封州市做什麼?去舒琴家了嗎?」
的神瞬間黯淡下來。
「去市里看病,上痛得要命,哪哪都痛。這個樣子,哪里好意思打擾老同學。」
家是7月16號發生炸,舒琴家是17號出的事。
而是7月10號去的封州市,17號下午回來的。
極力否認這期間去過舒琴家。
在我的追問下,承認自己在3月份去過舒琴家一回。
「我那天去市里參加培訓,舒琴他們公司在附近搞活。恰好著了,請我去家坐坐,所以就過去了。」
完全合合理,而且3月份,他們的老公都還活得好好的。
之后,我又去查證了。
說的確實是實話。
醫院監控記錄顯示,出事前的整整7天,都待在醫院里面治療,沒有出去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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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得很重,都不了,還掛了尿袋,怎麼可能跑出去嘛!沒三個月,都走不了!」
醫生對曲瑤的況印象深刻,看見我,還有些不滿。
「你們這些警察,人被打那個樣子,結果說是家務事,就不管了。現在又來問東問西,懷疑別個殺了人,病歪歪躺在病床上那個樣,怎麼殺嘛!」
3月25日,曲瑤工作的城關三小,確實組織了培訓,在封州封頂大酒店,簽到表和監控里,都能看到出現的痕跡。
同日,舒琴所在的燃氣公司,在封頂大酒店旁邊的路口,搞用氣安全科普活,舒琴作為法務人員,全程參加了,還進行了演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