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群里瞬間炸鍋。
「這不是 3 棟那個網紅臉嗎?」
「聽說被原配找上門了!」
「走下去看看去!」
保安來趕我,我就蹲在馬路對面繼續發。
直到小雨戴著口罩墨鏡,拖著行李箱倉皇逃出小區——
父母拿著餿水桶過來潑我,讓我滾。
我站在馬路邊,的服散發著酸臭味,但我的腦子比任何時候都清醒。
那我就真的只剩下最后一條路了。
起訴!
既然選擇撕破臉,那我就用法律,一刀一刀剮干凈他們。
我帶著整理好的 236 頁證據去了律師事務所。
事務所的前臺小姑娘翻了翻,抬頭看我:「您這證據……也太全了吧?」
我微笑:「應該的,給你們節省時間。」
三天后,法院理。
同步提的財產保全申請也批了——小雨的銀行卡、支付寶、微信錢包,全部凍結。
開庭那天,小雨戴著口罩墨鏡,在被告席上像只鵪鶉。
法問:「被告,原告主張你收取的財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你有什麼解釋?」
小雨泣:「我……我不知道劉意結婚了……」
我直接舉手:「法,我補充證據。」
然后當庭播放了一段錄音——
小雨:「劉哥,你老婆要是發現我們的事,不會鬧吧?」
劉意:「放心,算個什麼東西?房子是我的婚前財產,不敢鬧的!」
法庭一片死寂。
法推了推眼鏡:「被告,你還有什麼要說的?」
小雨徹底癱在椅子上。
35 萬,一分不能!
判決書下來的時候,我正在兒園接孩子。
「被告小雨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返還原告人民幣 34 萬 7 千元整。」
我拍了張照,發了小綠書:
「謝法律,替我要回了孩子的錢。」
配圖:判決書關鍵頁+小雨打了馬賽克的份證號!
馬上漲兩萬。
小雨當然沒還錢。
第十一天,我去了執行局。
法翻著案卷:「名下沒財產。」
我微笑:「有,但轉移了。」
然后我遞上一沓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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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新租的公寓地址(月租 8000)。
新的富二代男友(開保時捷接送)。
抖音小號「曬新買的香奈兒」。
法挑眉:「能耐啊?」
當天下午,執行干警直接去了小雨的新家。
被堵在門口時還穿著真睡,尖著喊「你們憑什麼抓我」——
下一秒,手銬咔嗒一聲扣上。
「拘留 15 天,或者現在還錢。」法面無表。
小雨終于慌了:「我還!我現在就還!」
34.7 萬(含利息)一分不打進了我的賬戶。
而此時,我已經與那個渣男斷聯半個月之久了。
他的簽證早就過期了。
劉意被發現的時候,已經昏迷在杉磯某公園的長椅上整整兩天。
——下潰爛,高燒 40 度,敗癥晚期。
路人報警后,救護車呼嘯著把他送進醫院。
醫生掀開他的子一看,當場皺眉——
后染導致的組織壞死,已經蔓延到了大。
「需要急截段,否則必死無疑。」
但問題是——
他沒錢,沒保險,簽證還過期了。
我的手機在凌晨三點響起。
罵罵咧咧半天還是接起來了。
「您好,這里是華國駐杉磯總領館。」
對方語氣嚴肅:「劉意是您丈夫嗎?他目前病危,需要家屬簽字手。」
我了眼睛,聲音帶著恰到好的焦急:「天啊!竟然找到我的丈夫了?我還以為他失蹤了!我馬上訂機票!」
掛掉電話,我慢悠悠地泡了杯咖啡,打開電腦查機票。
其實我不想去,但是不親眼看到他的下場,我真的睡不著。
嗯……
所以我定了最便宜的轉機航班——三天后出發,途經墨西哥和加拿大,全程 37 小時。
嗯,夠他再爛一會兒了。
9
等我終于「歷經千辛萬苦」趕到醫院時,劉意已經被切掉了半個屁和兩條大。
病床上的他瘦得像骷髏,上滿管子,監護儀滴滴作響。
主治醫生遞給我賬單:**218,000**(約合人民幣 15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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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推了推眼鏡:「由于患者非法滯留,醫療費需自行承擔。」
我捂驚呼:「天呢,我們本沒有這麼多錢,不就割了二兩而已,用得著這麼多錢嗎?」
轉頭看向劉意——他正虛弱地睜著眼,渾濁的眼珠里全是哀求。
「老公……」我握住他枯枝般的手,「你苦了,可你把這玩意割了,以后還拿什麼追求小雨啊!」
他嚨里發出「嗬嗬」的氣音,眼淚順著凹陷的臉頰往下流。
醫生再一次遞來賬單:「士,請盡快支付218,000 醫療費。」
我捂住臉,雙肩不停地抖著,不是傷心,而是興。
這下,他可以永遠留在大利堅了。
最終,醫生看出我的態度,紛紛搖頭。
偉大的利堅「出于人道主義」免除了全部費用。
但劉意是以為污點證人為代價才換來的免債,從此將永久喪失境資格。
切!誰稀罕似的!
所以,醫院當即把他移出 ICU,不再繼續治療。
可問題是,我既沒錢,也住不起酒店,更照顧不了劉公公。
只能死皮賴臉繼續待在醫院,我不信他們還能給我倆扔出去。
要真扔出去了,我還敬他們是條漢子!
當天晚上,我坐在床邊削蘋果。
劉意死死盯著我,嚨里發出「嗬嗬」的聲響,像條快要老死的狗。
我咬了一口蘋果,清脆的聲響在病房里格外刺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