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我媽沒搭理他家那套歪理。
在陳本志不同意離婚后,起訴跟他離婚了。
因為陳本志說,如果我媽一定要跟他離婚,我媽就必須凈出戶。
我媽和陳本志沒什麼共同財產,從我出生后,陳本志堅持實行三不原則。
——不帶孩子,不給錢養孩子,不搭理妻的任何要求。
因為李晴跟他說:「自古以來,孩子都是人的事,你媳婦還是生了個賠錢貨,憑什麼要我們家幫忙給錢養,實在不行,你大不了跟離婚,重新再找一個。」
他哥也跟他說:「你媳婦就是給你慣的,應該多讓吃點苦,一的氣焰,糾正一下那矯的病。你看你嫂子,下班回來,家里的家務全包,孩子的事兒也從來沒讓我心過。」
陳本志聽進去了,也是這麼做的。
所以,哪怕那些年,他做小生意賺了錢,也一分沒給過我媽。
他跟我媽唯一的共同財產只有那套房,我媽也出了五萬的首付,婚后也是一起還貸的。
我媽跟陳本志打了半年多的司,最終只要回了八萬。
至于我的養費,法院判陳本志每個月給七百,但陳本志一分都沒有給過。
陳本志的原話,「婚是你要離的,你有什麼臉問我要養費。」
自此,在我心里,陳本志已是個死人。
但我沒想到,他會詐尸。
他第一次詐尸,是在我高中畢業的時候。
不是他自己來找我的。
而是李晴,李晴大概以為我不記得小時候的事了,見面就幫陳本志說話。
道:「曉曉,你爸爸這些年也不容易,他一直很掛念你,但是你媽不準你爸見你,他才沒來的。」
道:「我知道你孝心好,現在你已經年了,有時間你也去看看你爸爸,他很想念你。」
還要繼續說,我打斷的話,「你找錯人了,我沒有爸,我爸在我出生的時候就死了。」
李晴被我一句話說得暴怒,「陳曉曉,大人之間的恩怨,跟你又沒關系,你怎麼能這麼詛咒你爸呢。是不是你媽這麼教你的,我就知道,你媽不是個好東西,一點教養都沒有……」
我白了一眼,「你是個好東西,你有教養,你養出個殺未遂的罪犯,還有臉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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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晴:「……」
我罵完,給了一個字,「滾。」
也不滾,還要繼續給我洗腦,「他怎麼說也是你爸,沒有他就沒有你,你上流著一半他的,連你的姓都是他給的,這是改變不了的事實。」
李晴不說我都忘了,我現在年了,可以自己改姓了,不需要陳本志的同意了。
回去后,我麻溜給自己改了姓,跟我媽姓。
我起初不明白李晴和陳本志為何又來詐尸。
直到陳本志來找我媽,說要幫我辦升學宴。
好家伙,原來是因為我考上大學,他有朋友的兒子跟我一個學校,他知道后想借這個理由收割一次他那些親朋好友。
據說,他跟我媽離婚后,最終還是把他侄子過繼到了自己的名下。
當然,不是他帶,而是李晴幫他帶。
但他的養子不,還被李晴慣得無法無天,干啥啥不行,費錢第一名。
據說的人,正是我媽,我媽跟陳本志離婚后,十分樂意吃陳本志遭報應的瓜。
陳本志剛跟我媽離婚那幾年,確實過得愜意的。
兒子有了,還有人幫忙帶,他走路都帶風,覺得自己倍兒有面。
但自從他的養子開始上學起,他的日子就開始堵心起來了。
原本,他為了給他的養子上戶口,就已經花了一大筆錢。他養子還不,狗,在學校惹事,他為此又賠了好幾次錢。
手里的存款給養子賠錢找學校,就花得差不多了,加上那年,他的小生意開始做不下去連連虧本,這才想借著我考上大學的名義辦酒,把以前放出去的人錢收回來一些。
不過,我和我媽都沒搭理他,我還跟同學一起出去打暑假工了。
陳本志這才死心了。
4
但我大四那年,陳本志再次找上了我。
他不知道從哪里要到了我的聯系方式,給我打電話,說李晴癌癥快死了,讓我趕在李晴死前,回去見李晴最后一面。
我想都沒想拒絕了。
結果,我拒絕后,陳本志還有臉教育我,「你媽就是這麼教你的,我是你爸,給你打個電話,你人不喊就算了,還連自己唯一的要死了,讓你回來見一面都不來,你有沒有孝心的?你這些年的學是上到狗肚子里去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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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想直接掛電話的,但他這句話一出口,我不掛了。
我得罵他一頓,不然,我難。
我道:「陳本志,我這些年你養過我一天嗎?出過一分我的養費嗎?你還有臉來教育我了,別說只是你媽要死了,就是你馬上要死了,也跟我沒有半錢關系!」
陳本志一噎,大概是想起了我媽以前問他要養費的事。
那是我初一那年的事兒,我媽跟陳本志離婚后,經歷過一次被裁員。實在沒錢了,希陳本志能出幾千塊我的養費救救急。
但陳本志依舊一分錢也不愿意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