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這里,那就到我反擊了。
9
這里的路修繕得不好,很多路都臨水,而周圍沒有設置安全欄桿。
開到一段淺水路邊,我故意加快速度,做出一副想要擺他們的樣子,惹得老頭越別越上頭,直接加快速度過來別我的車,結果我一個小漂移,把車打過去,讓老頭也跟我的方向一起轉,然后我一個急剎停住,讓老頭的車一個措手不及,直接翻下了淺水河。
那塘水早已干涸,最多也才到車的三分之一而已,對人的生命安全構不威脅,只是車翻了,人也跟著倒了,傷肯定在所難免。
但我能這樣就放過他們嗎?
自然不能。
于是我裝作嚇壞了的樣子趕報了警,說有人惡意別我的車,反而把自己給翻下塘了。
這事實清晰明了,有道路上的多攝像頭為證,警立刻就把老頭給拘了。
那大媽不懂通法,還以為別車只是私人矛盾而已,在警隊,當著警們的面就敢大呼小,說我故意讓他們的車翻塘里去了,要求我對他們進行賠償。
直到警給普法,惡意別車是犯法行為,是可以給予他們行政拘留的。
如果造不好的后果,甚至可以判刑。
換句話說,如果今天翻進塘里的人是我,那開車的老頭都直接可以去吃牢飯了。
至此,大媽這才啞火了。
但因為他們惡意別車造的影響,老頭還是被以 15 的拘役。
大媽又想躺地上耍無賴,卻被警喝止,如果繼續在這胡攪蠻纏,影響執法,那麼就再加 15 日的拘留。
世界終于安靜了下來。
只是出了通局,大媽心氣不順,又對我罵罵咧咧起來。
沒關系,應該也嘚瑟不了多久了。
10
三天后,我剛從外面下班回來,見樓下的鄰居。
那人八卦地拉住我說:「欸,凌娜,你下午看見王秋芬那一家子被人上門找麻煩沒?」
王秋芬就是占我車位的大媽。
「沒呢,怎麼了?」
「就是之前家里被燒的那個業主啊,今天核算完損失才發現,他們家祖傳的玉鐲都被燒毀了。他們覺得是王秋芬家擋了消防通道,所以才讓消防隊延遲了救援,害他們損失慘重,今天找上王秋芬家,說要讓他們賠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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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在我意料之中。
之前人家之所以沒招過來,是忙著照顧從火場里救出來的家人,沒空去清點財產。
這下子人家騰出手來了,可不得找麻煩麼?
畢竟的確是他們占用消防通道在先,害得人家不能第一時間得到救援。
但以那一家人野蠻的子,這事怕是不能善了。
于是我問鄰居:「那們家怎麼說?肯賠嗎?」
「哪能啊,王秋芬今天跟人家胡攪蠻纏了一下午,就是不肯認呢。要說人家真想讓賠玉鐲錢也不至于,但起碼得有所表示吧,王秋芬打定主意一不拔,人家要去告呢。」
看這樣子,一場司肯定是免不了了。
而我作為吃瓜群眾,希苦主能給點力,告死那一家子不要臉的無賴。
在確定王秋芬一家沒有毫賠償的跡象后,苦主直接提起訴訟,把王家人告上了法庭。
這個案子,在小區里還一時引起了轟。
至于最后的判決結果,那自然是大快人心的。
11
由于證據確鑿,法院判案非常迅速。
首先是王秋芬的丈夫唐同甫惡意占用小區的消防通道,導致消防對失火地方救援不及時,造了嚴重后果,罰以三萬元的罰金。
然后就是,經過公安部門在對原告的財產損失進行過估值后,確認原告的確損失慘重。
尤其是他們家祖傳的那個玉鐲,可有好些年頭了。
價值在一百萬左右。
這個一百萬,就由原告和唐同甫一人承擔一半的損失。
這就相當于,他們一家除了占用消防通道的罰金,還必須負責原告的一半財產損失。
一共五十三萬元。
聽到這個判決,王秋芬人都傻了。
一口氣沒提上來,直接暈了過去。
但法律是莊嚴而神圣的,并不會因為王秋芬暈了過去就撤銷判決,這個錢,他們賠定了。
一開始,他們一家人想賴賬,拒不賠償。
可他們的兒唐龍玥今年正考著公務員呢,據說已經進了面試了。
萬一他們要是不想還錢,了老賴,那對兒的政審影響可就大了。
最后他們只好著鼻子把錢還了。
據說賠錢那天,王秋芬氣得幾度要暈過去了,但最后還是得老老實實地賠錢。
自那之后,再見王秋芬一家人,他們緒都非常低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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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突然從某天開始,他們一家人又開始變得喜氣洋洋了起來。
在小區里逢人就眼高于頂,一副看不起人的樣子。
這是怎麼回事?
12
我找人打聽了一下才知道,原來是唐龍玥的面試過了,現在已經正式進政審階段了。
如無意外,馬上就是一名公務員了。
難怪最近他們一家都眼高于頂呢。
不過這也不關我的事了,我依舊按部就班地工作。

